2006年12月7日下午,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邵清纯与省交通厅副厅长胡志明在济南签署了《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山东省交通厅关于加强地理信息数据资源共享与合作协议书》,省国土资源厅厅长王文升主持签字仪式,省交通厅厅长周秋田出席仪式并讲话。
为促进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在交通领域的应用,加快“数字山东”地理空间基础框架建设,根据《国家测绘局、交通部关于加强地理信息数据共享与合作的通知》精神,山东省国土资源厅与山东省交通厅按照“相互支持,优势互补,避免重复,实现双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同意开展地理信息数据资源共享与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数据交换和更新机制。
双方一致同意建立起长期稳定的数据交换和更新机制。省国土资源厅向省交通厅无偿提供1:50000核心地形要素、数字高程模型、数字政社影像(DOM-SPOT数据)等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相关元数据,以及 2002版1:250000万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用于制作全省公路(含农村公路)电子地图以及交通信息化管理和交通地理信息平台的建设;省国土资源厅向省交通厅优惠提供局部地区的1:10000核心地形要素、数字高程模型、数字正射影响等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及相应元数据;省交通厅向国土资源厅无偿提供全省公路数据(含国、省、县、乡、村道等,包括公路位置、名称、技术等级、行政等级、路线编码、道路宽度、路面材料及相应附属物等数据,全省内河航道电子地图数据,以及上述数据的更新数据和公路技术等级标准规范等。双方共同开展全省公路建设工程测绘、公路(含农村公路)管理系统及其他管理系统的更新维护,建立分工维护的互动更新机制。双方同意,在测绘成果目录汇交和培训等,全方位推进双方合作。
据悉,双方签署的协议是山东省签署的第一份地理信息共建共享协议。基础地理空间信息与有关交通信息的共建共享,不仅可以促进全省测绘事业和交通事业的共同发展,还将避免双方在发展中出现重复投资。 (王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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