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于13日上午在济南闭会。会议任命姜大明为山东省副省长,接受韩寓群辞去山东省省长职务的请求,决定姜大明为山东省代理省长。
山东省委副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新亭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邵桂芳主持。
山东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83名,出席今天会议的79人,符合法定人数。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会议采用按电子表决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省政府关于提请决定任命山东省人民政府组成人员职务的议案、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韩寓群辞去山东省省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根据表决结果,会议决定:任命姜大明为山东省副省长;接受韩寓群辞去山东省省长职务的请求。
随后,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玉功所作的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决定副省长姜大明为山东省代理省长的报告。会议决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根据计票结果,会议决定:姜大明为山东省代理省长。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尹忠显提请任免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职务和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国家森提请任免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职务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山东省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时间和新一届代表及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确认李建国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
对于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山东省法律援助办法(草案)》、《山东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草案)》、《山东省油区工作条例(草案)》,会议经过审议,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和建议,认为应进一步修改后,再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本次会议听取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有关情况的报告,审议了省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山东省贯彻实施《山东省小清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对于这两个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经过认真审议,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在审议中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汇总整理后,印送有关部门研究办理。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延明、墨文川、黄可华、朱正昌、莫振奎、时立军、曹学成、李明先、鲍志强,秘书长刘玉功出席会议。
山东省副省长王仁元,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尹忠显、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国家森列席会议。 (完)(姜玉泰 郭吉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