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提供)
根据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将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按照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同步进行的原则,安排本行政区域内的县乡两级人大在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进行换届选举工作。
我们国家实行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本质特征,就是由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人大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再由人大产生其他国家政权机关。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这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涉及乡级政权35400多个,县级政权2800多个,要选举产生县乡两级人大代表200多万人,并由新的一届县乡人大产生本级人民政府。县级人大还要产生本级人大常委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选举上一级人大代表。在我国,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实行直接选举。在县级人大代表直接选举的基础上,通过逐级间接选举产生设区的市级、省级、全国的人大代表。只有把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好,才能确保选出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国家政权机关及其领导人员。这样才能使基层政权建设得到加强,使国家政权基础得到巩固。
这次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直接关系到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执政,就是要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这主要是通过国家政权机关、通过国家政权中的党组织、通过在国家政权机关工作的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实现的。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这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是中国共产党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一次重要实践,对于保证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顺利进入国家政权机关,使国家政权掌握在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人手里,对于保证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对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这次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次重要实践。选举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主要内容之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把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项重要任务。从1979年把人大代表直接选举的范围扩大到县以来,全国范围内已经进行过8次乡级人大换届选举和7次县级人大换届选举。根据有关部门初步统计,这次县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涉及选民9亿左右,乡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涉及选民有6亿多。这么多选民参加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行使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本身就是一次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最深刻的实践。通过这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积累和丰富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证人民依法参加民主选举的经验,并把它总结起来,坚持下去,从而可以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更好地发挥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
搞好这次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必将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在妥善处理各种矛盾中使社会不断前进的过程。我们所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这些基本特征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全面体现,也应当在人大换届选举中注意把握和体现。选举是表达意愿、化解矛盾、调整利益关系的重要途径。通过广泛动员和组织选民参加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让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和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依法把他们信得过的人选进国家权力机关,并通过人大代表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这将有利于增强基层政权的群众基础,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实现社会安定团结,使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使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
综上可见,这次县乡两级人大同步换届选举,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我们党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一次重要实践。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关系到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关系到巩固国家政权建设的基础,对于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全面发展,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