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6年第1届奥运会已将赛艇列为正式比赛项目,但由于天气恶劣临时取消。1900年第2届奥运会上举行了赛艇比赛,设6个单项,但当时的比赛规则不完善,比赛的距离、航道以及许多细则都不明确。1934年,国际赛艇联合会规定比赛必须在2000米直道上举行,赛道宽度至少可容纳3条艇比赛。
由于奥运会设立了赛艇项目,并设有较多单项,促使各国对赛艇运动高度重视,推动了这项运动的发展。
奥运会规定,八人单桨有舵手赛艇比赛中,必须全员随赛艇通过终点,成绩才有效。也就是说,如果艇上的桨手或者舵手出现落水,即便无法上艇也要拉住艇身,一同到达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