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日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议案组收到的议案中发现,“涉农”议案所占分量很重。透过这些议案可以看出,“三农”问题仍是代表们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
陕西团刘华国等31名代表、福建团冯玉兰等31名代表分别联名提出关于制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法的议案,要求明确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使其能够平等地参与市场经济活动,更好地维护和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福建团叶继革等31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议案,希望通过修改法律,切实保障村民的民主权利,推进农村民主进程。
福建团朱淑芳等34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修改农业法的议案,要求增加农村发展、农民权利、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等内容,强化农技推广体系。朱淑芳等31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议案,认为现行法律有些规定概念模糊,应针对目前人地矛盾日趋严重的情况进行修改,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承包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福建团徐谦等32名代表认为,劳动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面对多元化、复杂化的劳动关系和劳资矛盾日益暴露出局限性,他们联名提出议案,建议将劳动法修改为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安徽团华岩等31名代表、江苏团蒋婉求等36名代表分别联名提出议案,建议在劳动法中增加保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规定,规范用人单位对进城务工人员应承担的义务,加强劳动监察,惩处拖欠克扣工资、忽视职工安全卫生等行为。(记者郭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