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8日电(记者 赵新兵)全国政协委员汪纪戎8日在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代表无党派人士界委员发言时针对中国目前环境建设中的问题指出,应尽快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
原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汪纪戎说,尽管生态保护能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但保护者一般不能从市场上自动获得经济效益和补偿,生态保护受益区的经济发展却又未考虑应承担的环境成本,助长了资源开发者把开发造成的生态破坏的外部不经济性转嫁给社会和环境。而经济欠发达、贫富差距大、财富分配不公,又激化了社会矛盾,致使社会冲突向生态领域扩散、转移和蓄积,损害了资源环境,同时也恶化了环境问题的人文社会背景。
汪纪戎指出,建立并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建全生态补偿政策,国家才能在优化开发、重点开发区与限制开发、禁止开发区之间进行平衡和调整,才能通过公益补偿机制寻求东部经济资本和西部生态资本的平衡,实现东西部人民生态保护惠益的平衡。
汪纪戎呼吁,调高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直接用于生态保护的比例;对西部输出的资源、能源征收生态补偿费,设立西部生态补偿专项基金,重点用于补助资源、能源开发后的生态修复;尽快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对占有环境资源不等进行平衡和调整,不仅要靠政策,还应在民法和物权法中作出明确规定,在全社会树立“环境有价、资源有价、生态功能有价”的观念。
他还建议修改环保法,理顺环保基本法和其他环境资源法律、法规之间的关系,规范各级政府的行政行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