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待费用成了“筐”
腐败肆意往里“装”
任玉岭委员:要管好接待费用,防止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扭转“上边超标下面补、客家不报东家报”的混乱局面。要认真调整现有的财政配置结构,减少行政管理经费在财政预算中所占比例,同时要出台相关政策和法规,禁止党政机关设立“小金库”、公款旅游、公款读书、私客公待等。
机关事业单位定编定员审查批准权应属人大
李汉宇委员:管住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超编冲动的根本办法只能是法治,只有把编制工作纳入法治轨道,真正做到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用钱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才有可能从根本上治理机构膨胀这个顽疾。国家编制立法应明确规定,定编定员的建议权在政府,但审查批准权应属人大;要以法律的严肃性禁止和惩治在编制工作中任何形式的先斩后奏、斩而不奏,以及吃“空饷”等违法行为;要总量控制、逐渐减编、永不增编等。
机关及事业单位预算应向社会公开
李汉宇委员:除涉及国家安全、法律规定不公开的以外,机关及事业单位的预算都应向社会公开,让人民知情,允许舆论监督。
债务率达到一定程度政府不得再举债
冯培恩委员:深入展开地方政府债务登记调查,全面揭示显性债务、隐性债务以及或有债务等,科学地编制地方政府的资产负债表。建立地方政府偿债机制。完善相关法规,规范政府举债。建立科学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机制。严格控制债务,严防新生不合理债务。债务率已经超出警戒线一定程度的政府不得再举债。各级政府一般不提供融资担保。乡镇政府及下属单位举债必须上报县级政府审批。
政府应接受公众问责
陈守义委员:仅2005年全国财政超收收入就达3000亿元左右。按预算法的规定,超收收入的安排使用由政府自行决定,只需将执行结果报告人大,不需要事先报批,也不具有强制性。
既然不具有强制性,那么超收收入过多带来的弊病也就显而易见了:因为预算收入不准确,使得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难以得到保证;使得决策者对财政政策执行的效果产生错误判断,对确定未来政策走势造成干扰;使得一些政府部门频繁追加支出预算,造成年底突击花钱的现象;更严重的是,还滋长了权力寻租的歪风,诱发了腐败现象。要及时完善预算法,强化预算的法律效力。必须建立让政府接受公众问责的“阳光监督”体系,政府每涉及重大项目都要向公众说明。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