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7日电
“新华视点”记者 徐宜军、卜云彤、王研
“我就是‘教育红包’的受害者。”全国人大代表迟夙生日前讲述了自己遭遇红包的经历:“6年前,儿子以优异的成绩从小学毕业,为了让他进入齐齐哈尔一所重点中学,我花了3000元择校费。入学不久,孩子的班主任竟打来电话说‘你家孩子很聪明,是考清华、北大的料,但最后能不能考上还要看我。’”
“一开始,我不明白这话是什么意思,后来才知道老师这是在要钱。我爱人就给老师送了1000元现金,这是我们家送的第一个‘教育红包’,后来我又从北京给这个老师买了一条价值1000多元的项链。”迟夙生说,给老师送一些小物品沟通感情,本来无可厚非,但现在已经变了味,成了“潜规则”。在经济条件较好的城市,不但一些重点学校有,普通学校有,甚至连幼儿园里也有。家长们也不再送一些小东西了,一是体现不出特殊来,二是老师也不满足了,干脆送钱和手机、项链等贵重物品,暗地里还较着劲送,把送“红包”当作换取老师对自己孩子关心的手段,有的老师味口越来越大,甚至明目张胆地伸手要钱要物。
身为法律工作者的迟夙生说:“表面上看老师收红包是一种隐性违规收费,但从法律上讲,老师收受红包是典型的受贿行为,社会危害极大,应该加强监管和严厉打击。”“最可怕的是,‘教育红包’现象很容易在孩子的心中留下烙印,孩子们将来走上工作岗位,就可能潜意识地接受这种观念,由此带来的损失恐怕是多少年也挽救不回来的。”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教委主任欧可平说,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不良社会现象出现的几率较大,学校不是完全的真空状态,钱权交易、贪污腐败等一些现象都会给教师造成不良影响。作为教育主管部门,一旦发现“教育红包”这种事情,一定要查处到底,决不手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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