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淑义:切实推动新农村建设成为惠农民心工程
2006-08-31 10:4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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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魏然 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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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3月7日讯 今天下午,省政协主席孙淑义在参加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分组讨论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要切实增加农民收入、增强农民综合素质、全面统筹城乡协调发展,让新农村建设真正成为惠及亿万农民的民心工程。 孙淑义说,温家宝总理在部署今年工作任务和强调“十一五”战略重点时,都把新农村建设摆在了突出位置,现在关键是如何把中央决策和具体措施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结合山东实际看,在新农村建设中要把握四个问题:一是要把发展农村生产力、增加农民收入作为新农村建设的核心。要在稳定粮食和优质农产品生产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农业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大力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必须把中央和各地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在“多予”和“强化”上多下功夫。二是要选准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要注意从广大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抓起,按照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要求,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民主协商,不强迫命令;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三是要尊重和突出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要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放手让农民自我组织、自主管理新农村建设的具体事务,积极推进农村社会自治。各级政府要明确在新农村建设中作为支持者、引导者和服务者的角色定位,不断完善激励政策,形成农民辛勤劳动、国家大力扶持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强大合力。必须高度重视培育高素质的新农民,增强农民的发展意识、效率意识、竞争意识,努力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一代新型农民。四是要全面贯彻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新农村建设决不单是农业、农村、农民的事情,而是涉及到科技进步、工业建设、城市发展和环境保护等各方面都要与之协调配套、相互支持促进的系统工程。要坚决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推动城乡经济社会的良性互动、和谐稳定,使农村成为推动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巨大力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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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赵永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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