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关于加强对见义勇为宣传和表彰力度的提案
【类号】8
【类别】文化宣传
【提 案 号】0049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公安部研究办理
【提 案 人】李贤义
【主 题 词】公安 奖励
【提案形式】个人
【内容】
当前,见义勇为的精神已逐步深入人心,并不断体现在行动上,涌现出一大批见义勇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有些见义勇为者的事迹令人感动和深受教育,有关部门对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给予表彰和奖励。
但我觉得对见义勇为的宣传和表彰的力度还不够,如宣传时热时冷,缺乏全面和深度,时效性较差,而且奖励的标准还不是很理想,有待于提高。
为了提高见义勇为工作的整体效果,让见义勇为的英雄流血不流泪,并切实解决实际困难,也为了进一步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我在此提几点意见,供有关部门参考。
一、及时表彰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公安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涌现出来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及时表彰,不一定要等到一定时间或凑到一批才表彰。
二、加大奖励抚恤工作力度
建议在现有的奖励抚恤标准上再适当提高一点,对非常典型且有普遍
教育意义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给予重奖。
三、加大见义勇为宣传工作深度
1、大型宣传活动与平时宣传活动相结合;
2、以社区为重点宣传与在全社会营造氛围相结合;
3、公安部门与新闻媒体宣传相结合,如《人民公安报》或内部刊物要多刊登报道这方面的内容,多宣传见义勇为精神;
四、加强治安基金管理
1、拓宽基金募捐渠道,平时加强与社会知名人士、企业家的联系;
2、提高基金投资效益及滚动率;
3、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见义勇为工作人员的素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