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三网融合、促进信息通信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 朱立军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设》中明确提出要“加强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三网融合’”,表明了党和政府要下决心解决阻碍信息通信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壁垒,促进信息通信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三网融合已是大势所趋。以电信网络为基础,以通信和IP技术为核心的信息通信业加速形成,三网融合出现不可逆转之势,将更大程度地促进结构调整、拉动国民经济增长、提升居民消费层次、扩大社会就业,同时为信息产业开辟了巨大的增长空间。
“三网融合”中的三网是指以电话网(包括移动通信网)为代表的传统电信网、以有线电视为代表的广播电视网和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数字通信网。从技术上看,尽管各种网络仍有自己的特点,但技术特征正逐渐趋向一致,如数字化、光纤化、分组交换化等,特别是逐渐向IP 协议的会聚已成为下一步发展的共同趋向。当各种网络平台达到承载本质上相同的业务能力时,它们才真正成为可以替代的了,打破了三个行业中历来按业务种类划分市场和行业的技术壁垒。技术的进步,使传统的行业界限变得越来越模糊,促进了行业的技术、服务和市场方面走向融合。
“三网融合”的推进,归根结底还是激烈市场竞争的必然要求。随着网络业务的变化,电信网演进到信息网,电信企业将面临转型。由于通信业务收入增长放缓,电信运营商希望进入视频传输市场,丰富宽带网的内容,提高电信网的效益。而广播电视提供商在整合广电网络资源后,也在侍机进入电信市场。电信与广电在网络上既是一种竞争关系,又是互补的。随着广电和电信的竞争会越来越趋向有序,在强强联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谋双赢理念的影响下,双方会从目前的互不准入转向彼此开放市场,实现双向准入,从而达到融合。近年来由于有线电视网络收入明显下降,加之宽带接入的迅速普及等原因,一些地方电视台已经突破上级主管部门的约束,通过主动与电信部门合作,在互联网和手机终端上开通实时电视节目等。2004年5月,中国第一家网络电视——央视网络电视在北京开播。北京通信的宽带用户通过互联网络就可以点播央视网络电视的节目。开播当天,点击率高达68万人次,最高同时在线人数达3000人。8月和9月,网络电视又分别在上海和江苏落地。2004-2005年,中国电信、中国网通都分别和上海文广签约进行深度合作。此前,上海文广的角色不过是普通的内容提供商,现在已摇身变为“战略合作伙伴”。可以说,受来自于市场需求和技术进步两个方面的力量所驱动,上述融合实际上正在悄然进行中。可以预言,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将会有半数左右的观众通过宽带互联网,而不是传统电视网络收视有关转播。据预测,如果实行了鼓励电信网络服务广电的三网融合政策,不但将减少国家重复建设约2000亿元,而且在2008年,通信网络所承载的媒体娱乐业务收入,将达1200亿元左右,仅此一项业务将促进我国GDP增长约0.8个百分点;如果加上电信产业所带动的其他产业增长,粗略估计将促进GDP增长约1.6个百分点。
在三网融合的进程中,依托IP 技术的发展,使得电信网与计算机网的融合以及有线电视网与计算机网的融合进展较为顺利。然而,电信网与有线电视网的融合却存在着较多障碍,发展速度远远低于业内人士的预期,是三网融合中的难点。综合多方面的因素,三网融合工作的障碍主要包括:一是通信界、计算机界与有线电视界三大产业在观念上存在较大区别,市场化程度不一,不均衡发展的产业格局难以有力的推动三网融合;二是政策上依然存在限制,互不准入的产业指导政策显然不利于推动三网融合;三是缺乏推动融合的深层次业务需求;四是融合技术上还有待发展,需要继续探索能够优质承载三网应用的统一技术。
为此,加快推进三网融合的建议主要如下:
1、“三网融合”的目标不能简单认为是现有电信网、有线电视网和计算机网三个网络的合一,其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不断增长的各种业务需求,有效整合各类网络资源,提高信息通信产业的整体水平,为社会经济网络化、数字化创造条件。从国外的实践看,三网在短期内尚不可能由任何单一的网络所代替。目前阶段,“三网融合”的重点应放在对三网的改造上,使网络可以基于IP在各自数据应用平台上提供多种服务,承载多种业务,让已经具有基本能力的各种网络系统进行适当的业务交叉和渗透,充分发挥各类网络资源的潜力。
2、实施“三网融合”首先要解决政府监管机构的融合问题。从国外的经验来看,只有由一个机构统一对不同的网络实施监管,网络的融合才有可能真正实现。为此,我国应统一网络的监管机构。
3 、实现“三网融合”的重要前提是解决立法问题。《电信条例》避开了广电问题,将要出台的《电信法》应涵盖“三网融合”的相关内容,而且要具有一定的前瞻性。
4、“三网融合”的另一前提是内容监管与网络监管分离。考虑到内容监管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建议设立专门的内容监管机构,对内容提供商(信息台、SP、ICP、广播电台、电视台等)统一实施监管,把好内容产品的制作、审批关,保证网上合法传播的视频媒体内容的严肃和健康。
5、“三网融合”的实现依赖于运营商的融合。从国外的经验来看,只有当不同网络的运营商可以相互购并,一个运营商可以拥有多种网络时,网络的融合才能够真正实现。
6、“三网融合”的实现依赖于统一的许可证体制。统一的许可证要实现技术和业务中立。技术中立意味着许可证持有者有权选择适合业务特点的技术。业务中立意味着许可证持有者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来选择推出何种业务。
7、“三网融合”的实现依赖于统一的标准体制。各种网络运营商应共同参与制定标准,防止个别网络运营商利用标准壁垒阻止竞争者的进入。
8、要鼓励基础运营商之间的竞争,并采取适当的措施保护和鼓励新运营商的成长与壮大。各个骨干网络之间的互联互通,应该通过国家法律法规的形式予以保障,做到既保障运营商的利益,又坚持了基础通信运营商的普遍服务义务原则。
9、以电子政务和企业信息化为龙头,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尤其是注意发挥信息技术对传统产业的辐射作用。以国家政策法规的形式,为信息公开、共享与有偿使用创建一个良好的机制。在网络内容提供与网络业务开发上,逐渐放宽管制机制,丰富业务内容,鼓励ICP 等信息增值服务商的发展。
10、针对下一代网络技术展开预先研究,不仅在下一代网络关键技术上,更要在下一代网络应用模式、运营模式上有所突破,为三网融合打下坚实的基础。在数字电视和下一代移动通信(3G)领域,国家要坚持有所作为的原则,要在标准制定、产业准入上有一致的声音。应该尽快制定完善相关的国家标准,整合内部产业链,提升我国信息工业的整体实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