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十一五":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
2006-08-31 10:49:26
SRC-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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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3月6日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草案)》提出,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建设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国民经济体系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规划纲要(草案)》要求在资源开采、生产消耗、废物产生、消费等环节,逐步建立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生态保护和建设的重点要从事后治理向事前保护转变,从人工建设为主向自然恢复为主转变,从源头上扭转生态恶化趋势。要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从源头防治污染,坚决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污染的状况。加强水污染防治,到2010年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加大城市烟尘、粉尘、细颗粒物和汽车尾气治理力度。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到2010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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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赵永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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