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办理各类证件,出售低价走私车、枪支等各项业务,有意者联系××××××。”目前,凡是有手机的人几乎都接到过类似的吓人短信,从违法广告、黄色短信到诈骗短信,很多人收到的违法信息主要集中在手机短信中。
如何确保手机这个现代通讯工具不被不法分子所利用而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全国人大代表赵效定和彭镇秋等呼吁,国家应尽快出台手机实名制。
四类违法短信危害公共安全
截至2005年底,我国已有手机用户3.93亿,上海手机用户达1632万,其中包括188万“小灵通”。手机短信业务量大幅上升,去年全国短信发送量达到3046亿条,平均每天发送8亿多条;上海去年的短信发送量为180.7亿条,平均每天近5000万条。
但是,手机在给人们带来便捷的同时,也被一些不法分子所利用,危害了社会的公共安全。彭镇秋代表把人们手机内经常会收到的各类违法短信分为4类:发送各种违法广告、骚扰性信息和政治谣言;进行诈骗活动,骗取他人钱财;传播封建迷信、低级下流的话语、黄色短信和色情彩信;用现代通讯技术的便利和结算方法,套取手机话费。
手机实名制试行遇困难
赵效定代表认为,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手机实名制,必须解决相关法律缺失的问题。他说,去年9月1日起,上海出台了手机实名制,凡是新申请手机业务的用户一律实行“实名登记”,目前已新增“实名登记”用户65万多,存量用户4万多;并计划在2年至3年内分阶段完成上海手机用户的“实名登记”。
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在手机实名制推行过程中遇到较大困难。由于对手机和SIM卡经销商缺乏明确规定,各企业对通告的执行不十分积极,实名制的用户资料准确性较差,“一户多号”、假户名、假证件情况不在少数;在处置企业或用户不按规定受理、办理手机业务时缺乏法律依据,影响了监管部门的依法行政。
立法保障短信业务健康发展
目前,企业发展用户的渠道之一是社会上大大小小的代理商,这些代理商在经营过程中的“逐利”特性,会扰乱市场秩序,给管理带来了不少麻烦。
赵效定说,通过实施手机实名制,并从法律上对代理商的经营行为进行约束,将从客观上提高代理商的进入门槛,有利于移动通信企业加强对代理商的管理。如上海移动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软、硬件支撑系统,还在各自的营业厅安置了身份证真伪验证器,为正式实施手机实名制做好了准备。(程贤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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