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0日电(记者田雨)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联合下发《关于缓解西部及贫困地区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法官、检察官短缺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机构编制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层法官、检察官队伍建设,以确保西部及贫困地区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正常履行职能。
近年来,西部及贫困地区一些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法官、检察官队伍来源短缺、办案力量不足且有逐步加剧的趋势。例如,甘肃省共有95个基层法院,从事审判工作的法官共有3593人,平均每个法院不到38名法官。这种现象已严重影响了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
《意见》要求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机构编制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层法官、检察官队伍建设,充分认识加强这些地方法官、检察官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支持和帮助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解决实际困难。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紧紧抓住全面推进司法体制与工作机制改革的机遇,通过深化改革,制定并实施符合实际、体现法检干部队伍管理特点的政策。合理配置和使用现有法官、检察官资源,努力提高现有人员的整体素质。进一步加强办案力量,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退休制度。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司法考试通过率,为解决法官、检察官来源短缺问题创造条件。
《意见》提出了中西部地区互派法官挂职锻炼、法官、检察官短缺地区地、县两级结对子等具体措施来建立人才对口支援机制,合理调配法院、检察院办案力量。因法官、检察官数量不足而影响办案的基层法院,由高级人民法院、省级人民检察院商请省级党委组织部门通过适当方式合理调配办案力量。
《意见》指出,为进一步拓宽西部及贫困地区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法官、检察官的选拔渠道。各地在录用审判、检察机关工作人员时,在必要时,录用主管机关可以适当放宽开考比例。西部及贫困地区的地、县两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可以面向社会公开选拔符合条件的一定数量的法官、检察官。每年有计划地选调一批优秀应届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毕业生,安排到基层院工作。积极组织开展“西部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志愿服务行动”活动,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志愿者留下工作。
《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法官、检察官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通过大力弘扬优良传统作风,宣传表彰扎根基层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引导教育广大法官、检察官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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