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山东 | 教育 | 体育 | 财经 | 休闲 | 娱乐 | 健康 | 女性 | 人才 | 房产 | 短信 | 论坛
大众日报 农村大众 齐鲁晚报 生活日报 鲁中晨报 半岛都市报 经济导报 城市信报 青年记者 成长先锋 国际日报山东版
当前位置: 大众网主站 > 新闻 > 新闻专题 > 2006全国两会 > 最新报道

中国基层民主发展 农民尝试“当家作主”

2006-08-31 10:49:07 SRC-3694
   
 

    新华网北京3月13日电(记者仇琳 崔清新)“就像孩子学走路,要放他下地锻炼,他也许会摔跤,会哭会闹,但慢慢会走好走快。”民政部基层政权司农村处处长王金华用这个比喻来形容中国基层民主的发展。

    江西省永修县燕坊镇坪塘村就是这样一个学习走路的“孩子”。对村民马祖才来说,2005年10月30日是一个特殊的日子。这一天,他和妻子早早起床,从抽屉里拿出村里发的选民证,去投票站参加村民委员会选举的预选投票。

    红色的投票箱前,马祖才和妻子投下郑重一票,当时两人脸上都有掩饰不住的兴奋。

    和马祖才家一样,坪塘村1285名选民都在这一天投票。预选中每个职位得票最高的前两名将成为这一届村委会选举的正式候选人。村党支部书记吴小根在选举动员会上的说:“一定要把能办事的选上来。”

    “当我们把这个案例拿到欧洲展出时,可以看出他们很吃惊,因为他们看到了一个和他们想象中不一样的中国。” 欧盟在中国的村务管理培训项目主任马卫廉告诉记者。

    2005年,中国18个省区市的30万个村委会进行了换届选举,占全国村委会的一半之多。换句话说,有半数的中国农民都经历了一次选举。

    让农民选出自己信得过的村官,是中国1988年,为了配合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而试行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到1998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法律的形式赋予农民直接选举或罢免村干部的权力。

    “经过了近20年的实践,中国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基本上确立起来,农民的民主意识越来越强。”王金华评价道。

    但是,王金华坦言,基层民主建设仍然存在不少问题,近年来,村委会选举中出现了一些不规范现象,例如“贿选”。但要整治贿选,目前还缺少法律依据。现行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什么是贿选、查处贿选的程序都没有明确的规定,操作起来比较困难。

    今年的“两会”上,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成为一个热点议题。“管理民主”已经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之一被列入“十一五”规划中。温家宝总理在今年“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建设新农村必须要尊重农民的意愿”、“要切实加强基层民主建设”的要求。

    王金华透露,目前民政部已经开始了修订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调研论证和起草工作,建议条件成熟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民政部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徐启大说,目前来看,中国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农民民主意识比较强,而西部经济落后地区相对弱些。“建设新农村,制度保障只是一方面,它更是对农村经济、社会、文化、教育等各方面的一个综合考验。”

    “中国的基层民主要得到真正完善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徐大启说。(完)

  编辑: 赵永刚
 
 相关新闻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06 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网络中心主办 Email
:xinwen@dzwww.com
鲁ICP证B2-200610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