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5日电(记者 任芳、张旭东、许雪毅)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5日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中央财政拟从2006年超收的2573亿元中,安排500亿元设立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以“更加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保持中央预算的稳定性和财政政策的连续性”。
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近几年由于经济增长高于预期目标,加上一些政策性增收因素,我国财政超收较多。从2003年至2006年年均超收2040亿元。设立稳定调节基金是完全必要的。基金的使用纳入预算管理,接受全国人大监督。
权威人士透露,稳定调节基金将专门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收支缺口。基金单设科目,安排基金时在支出方反映,调入使用基金时在收入方反映。
据介绍,这一基金在2007年财政预算中已经开始发挥效用。今年中央财政预算收入增幅高于税收计划420亿元,如果税务、海关部门的税收实际情况完不成预算收入,则通过调入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解决。
“设立调节基金十分必要,是对现行预算法有益的补充。”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邱思胜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
他说,有了调节基金,国家在遇到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的突发事件时,就不必临时调整预算;同时,将基金纳入预算管理,解决了长期以来财政超收部分游离于预算监督之外的问题。
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日前也强调了调节基金对于稳定的作用,他认为,基金为反周期财政政策的妥善实施提供一个平台。
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主任梁铁城认为,相对于中国的财政收入规模来说,500亿元调节基金数量并不大。如果实践中调节基金的作用突出,今后随着财力的增长还可以适当扩大基金规模。此外,地方政府也可以尝试设立类似基金。
对于调节基金的支出范围和使用方式,王雍君认为,基金不是“第二预算”,其意义在于“储备”,就是将超收部分存起来,以备不时之需,而不是简单地在当前就花掉。
全国人大代表秦池江特别强调,对这个基金如何使用,谁来使用,要加强监督和管理。使用的人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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