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党中央和各级政府为解决农民工问题出台了专门意见,但这些没有时间表的实施意见,还是让农民工在感激之余有点放心不下,当务之急要对用工登记备案制度办法的执行列出时间表。”省政协委员荣玮日前建议。
春节临近,农民工大都或即将踏上返乡过年的路程。回家的路上,他们在欣喜之外也有忧虑:喜的是来自党中央和各级政府的关怀越来越多,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我省及各市政府也相继出台了《关于贯彻国发〔2006〕5号文件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忧的是尽管很多问题可望得到解决,但心里没底。
据了解,各级政府的文件,对有关农民工的一系列问题做出了详尽的规定。如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抓紧解决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障问题;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范围等等,农民工对各级政府的关怀从心底里感激不尽。稍感遗憾的是,文件所涉及的制度和办法,大都没有规定何时开始制定,何时执行。譬如说,何时开始启动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劳动用工登记备案制度;何时制定和完善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办法,将农民工纳入医疗保险范围;何时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尽快”制定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并能够与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需要多长时间?“没有时间表的实施意见,这些城市建设者们哪能真正放下心来。”
荣玮说,“如果没有时间表,企业是不会争先恐后地贯彻上级文件,给农民工按时发工资、积极交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由此可以断定,没有时间表,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意见的实施就会拖下去,越拖政府会越被动。”现在有些农民工已经在企业干了十几二十几年,已近退休年龄,如果不尽快解决农民工的养老保险问题,他们将很快被踢出企业大门,变成社会的累赘,变成政府的包袱,终有一天要由政府代企业买单。
荣玮建议,对《实施意见》所规定的关于农民工问题各项制度和实施办法,特别是当务之急的用工登记备案制度、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办法,要限时间成文,限时间执行。要限时从快建立省、市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负责指导和督促各地对《意见》的贯彻,指导和督促各项制度的制定和完善,指导和督促解决农民工问题这项事关社会和谐的重要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