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证身份证能否“一证通”
2007-02-09 11:28:00 作者: 来源: |
提案人:蒋伯仁(省政协委员,省气象局原局长) 目前,我省实行“山东老年人优待证”办法,老年人凭证享受优待。据调查,并非所有老年人都办了“优待证”,尤其广大农民和城镇下岗、失业的老年人中,未办“优待证”的很多。这就造成了有证老年人享受优待、无证老年人难以享受优待的状况。 我省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多达1400多万,如果都办理“老年人优待证”,不仅会给老年人增加经济负担,也将增加不少人力、财力,同时还会造成某些物质资源(如纸张)的浪费。 第二代具有防伪功能的身份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合法证件,身份证内容与“山东老年人优待证”几乎等同,所以身份证完全能替代老年人优待证。这样,一则所有老年人只需一证(身份证)在手,就可以享受省、市优待服务;二则又能减轻老年人尤其是经济困难老年人的开支;三则给国家节约了一定的人力、财力。(提案略有删节) 记者 高俊峰 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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