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部分市直机关及法院、检察院、质量技术监督系统2008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并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公务员基本条件,并符合拟任职位所要求的下列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2年3月4日至1990年3月4日期间出生)。
2、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8年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
3、录用主管机关批准的报考职位所需其它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2007年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原公务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在我省乡镇机关工作五年(含试用期)以上的乡镇机关公务员可以报考县以上机关公务员职位,其他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能报考。
市直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补充工作人员要求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32周岁以下(1975年3月4日以后出生),在基层工作两年以上(含2006年选调生),身体健康。
法院、检察院、公安系统招考公务员的资格条件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录要求
招考工作按照市里统一下达的录用计划进行。招考普通管理职位的按部门组织报考,不再分具体职位;专业性较强的招考职位,对报考人员作出所学专业方面的报考限制,不再进行专业考试。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部门和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市直机关面向社会招考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8年3月5日——9日。
查询时间:2008年3月6日——10日。
现场缴费时间:2008年3月10日——11日。地点:市人才市场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报名网站日照人事人才网(www.rzrsrc.com),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部门或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单位初审:用人部门在报名期间正常工作时间内,在网上查看本部门的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确认结果;如果用人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确认。网上报名期间,用人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
(3)查询与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上网打印《市县乡机关考选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携登记表按要求到市人才市场办理缴费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放弃。已缴费人员于2008年3月18日-22日上网打印《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和《市县乡机关考选录用公务员准考证》。
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为减轻特困考生负担,对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凭考生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考生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免收考务费。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应贯穿整个考录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向报考部门提交本人笔试准考证、相关证明材料、《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3张。非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提交其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招考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报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由山东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3年内报考公务员的,笔试总成绩加4分。上述人员在进行现场缴费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确认,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市直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由区县委组织部组织、汇总,于3月9日前报市委组织部,报考人数不低于录用计划的2倍。对报考人员达不到录用计划2倍的部门,由组织部门在征得本人同意的基础上,从报考人数超过录用计划的部门进行调剂。报名时,填写《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报具体的招考部门。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全省统一命题,全市统一在市直设考场,市里统一组织笔试。
笔试时间为3月23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笔试结束后,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录用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市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考试情况确定,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备案。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不含)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14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部门和职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要求进行公示。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人员应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机关工作必需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试题分为通用和体现部门职位特点两部分,其中通用试题所占比例为70%左右,体现部门职位特点试题所占比例为30%左右,均由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命制。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报考人员宣布。
面试时间为4月22日——24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 14:00——18:00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招考部门或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计划录用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
选调生笔试由省单独命题,笔试时间与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的时间相同。按录用计划的2倍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与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的时间相同。
五、考察录取
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如招考部门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2名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对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从该职位其他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确定递补对象。经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的人员,按管理权限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批。详情见招考通知(日人发[2008]9号)。
公安系统的招考简章见日照人事人才网(www.rzrsrc.com)。
法院、检察院系统招考法警的身体条件等要求见省统一发布的招考简章(山东人事信息网www.sdrs.gov.cn),面试前由市检察院组织进入面试人员到指定地点按照该职位设定的条件进行身体初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