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新城合”浮出水面
2008-01-16 16:25:00 作者: 来源:齐鲁晚报 |
对于目前没有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城市居民,我省已借鉴“新农合”方式开展城镇居民合作医疗试点,这种新型模式有望成为解决我省低收入人群基本医疗问题的重要举措。 本报济南2月12日讯 12日,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在现场集中办理政协委员提案时透露,对于目前没有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城市居民,今年我省已经借鉴“新农合”方式开展城镇居民合作医疗(简称“新城合”)试点,这种新型模式有望成为解决我省低收入人群基本医疗问题的重要举措。 据了解,目前我省城区虽然实行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在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了公费医疗,但是下岗职工、少年儿童和没有工作的市民以及进城务工的农民等人群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省政协委员王兆文的提案专门提出了这个问题,建议建立城市合作医疗机制。12日上午,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在对这一提案答复时透露,目前我省已在青岛市崂山区、烟台市莱山区、济宁市市中区、威海市环翠区及东营市进行了“新城合”试点,共有18.04万城镇居民参加了“新城合”,占试点地区城镇居民数的66.33%,共筹集资金1016.75万元,已经为7.07万人次报销医药费552.36万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镇居民看病难、看病贵和看不起病的问题。 以东营市“新城合”试点为例,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对“新城合”的运行模式进行了讲解。东营市政府出台的《东营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管理暂行办法》和《东营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大额医药费救助暂行办法》规定,凡具有常住城镇户口,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居民均可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各试点地区由市、县两级财政对参合的城镇居民给予财政补助,并将补助资金全部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城镇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参加合作医疗,每年每人缴费不低于20元。对城镇低保对象、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及七至十级残疾军人参加医疗保险的个人缴纳部分由市财政为其缴纳。同时,东营市还建立了医疗救助制度,由市财政每年列支300万元、从留成的福利彩票中提取100万元,对参合城镇居民年医药费超过3万元以上的部分的大额医药费进行救助。 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省将认真总结城镇居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积极探索建立并完善城镇居民合作医疗的筹资机制和报销机制,由政府资助和居民个人自愿交费为主,不断提高筹资水平,完善医药费报销补偿,方便居民就医报销,减轻居民医药费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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