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位开着三轮车到地震灾区参加救援的农民,他们那种“咱就是想出点力”的朴素愿望,向我们展示了山东农民,也展示了中国农民为国家尽公民之责的强烈愿望。他们的行动,昭示了农民身上蕴含着新的精神动能。
十个山东农民的行动,说明他们和其他社会群体站在了大致相同的精神起点上,同样为国家的危难而忧虑,为灾区人民的痛苦而焦灼。十个山东农民虽然生活在乡村,面对大地震,由于自身经济条件的限制,他们不可能向灾区人民捐出多少钱,由于自身缺少某种职业训练,他们也不可能像医生等群体那样向灾区人民提供专业化的帮助,但是,他们和其他社会群体一样,对灾区人民的痛苦感同身受,并以力所能及的方式伸出援手。通过十个农民的行动,让我们对山东农民,也对中国农民的精神空间有了全新的认识。
十个山东农民的行动,也说明他们那种为国家尽义务、为社会担责任的意识,并没有被社会地位的尊卑高下所扭曲,“位卑未敢忘忧国”——他们虽然不是社会强势群体,虽然没有支配某种社会资源的能力,但他们的社会心态是非常健康的。这种健康的心态,一方面展示了他们在国家危难时刻敢于担当的精神;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就是十位农民的行动说明,他们虽然不像社会中间阶层那样,有很强的社会行动和组织能力,但并没有对国家的危难袖手旁观,而是积极参与,尽公民之责。
十个山东农民的行动,还说明他们已经有了为国家社会尽义务担责任的行动能力。这种行动能力,体现在农民的身上,显得尤其可贵,因为在传统中国社会,农民对国家公共事务的关心,曾长期停留在“蹲墙根论朝政”的水准上,而社会的进化历史表明,如果公民意识仅仅停留在“形而上”的观念层次,如果只是高谈公民意识而没有行动能力,便永远不可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公民。从这个角度说,十位山东农民应该成为我们很多人的榜样。我们相信,随着教育文化水平的提高,随着农民越来越富裕,中国农民作为公民的行动能力,一定会越来越强。十位农民,为我们展示了这样的前景。
战争年代,沂蒙山人有“支前”的光荣传统,这种革命文化,是沂蒙山人,也是山东人的一笔宝贵精神财富。十位山东农民长途跋涉到灾区,何尝不是一种新的“支前”?从战争年代推着小车“支前”,到今天十位沂蒙山的汉子把自己一颗颗滚烫的心捧给灾区人民,我们看到了“沂蒙精神”乃至“山东精神”在这十位山东农民身上,开始转化为公民意识,转化为公民的行动能力。 十位农民的行动说明,他们虽然不像社会中间阶层那样,有很强的社会行动和组织能力,但并没有对国家的危难袖手旁观,而是积极参与,尽公民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