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房政阳光温暖城市“夹心层”
2008-01-04 10:33:00 作者: 来源:舜网 |
2007年,我市首个经济适用房项目——— 世纪中华城一期工程面向市民发售。首批经济适用房共有房源204套,有91套经济适用房被选中,113户家庭综合各种因素,放弃了选房资格,只好“望房兴叹”。 在本次政协会上,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住房问题,再次成为政协委员们关注的焦点。委员们对 2007年我市的经济适用房进行了“会诊”,并提出一个新名词:“夹心层”,对这部分群体的住房问题进行了探讨。 ※房价: 经适房价格还是高 半年前,九三学社济南市委开始就老百姓的住房问题展开调研,在本次政协会上形成了“加快解决城镇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的提案。他们认为,目前我市经济适用房的价位仍然太高。 九三学社济南市委表示,目前我市符合享受经济适用房条件的家庭有6万户,但我市5大经济适用房片区项目仍“僧多粥少”。世纪中华城每平方米2242元的房价,对低收入家庭来说仍难以承受。 市政协委员黄金华认为,低收入者主要由下岗职工、失业人员、残疾人和重病人等组成,对于这些人员来说,其本身经济收入比较低,即使经济适用房的房价相对低廉,也超出了他们的经济承受能力。如果买了经济适用房,他们以后的生活会很难保障,很有可能因购房而返贫。 另外,由于低收入者无法开具“收入证明”,加上无其他财产提供担保,往往很难申请商业银行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大量的贷款利息,又成为低收入者的额外负担,成为购房者不得不考虑的因素,从而限制了其购买欲望。 ※选址:位置偏远易造成贫富分区 九三学社济南市委以及市政协委员王传礼、齐振虎认为,目前我市的经济适用房选址偏远,给居住者带来生活上的不便。“目前规划建设项目的位置大多在城乡结合部,距市中心较远,周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相对不够完善,没有学校。这造成了百姓居住成本提高,交通、供水、供电、教育、商场、医疗、养老等配套项目不完善,会给居住者的生活和工作造成不便。”王传礼说。 九三学社济南市委认为,选址离市区较远,肯定会造成贫富分区,经济适用房将成为“买得起住不起”的住房。 那经济适用房该建在哪儿呢?市政协委员、市中区副区长刘梦海提的建议是“新建小区”。“在新建小区里,应该做出硬性规定,拿出15%左右的房子,作为经济适用房以及廉租房,由政府进行补贴。否则,把经济条件差的人聚集在一起,只能越来越差,社会歧视马上就会出现,贫富分区会越来越大。”他说。 ※享受人群:城市“夹心层”也该享受 此次政协会上,市政协委员罗虹、刘梦海都提到一个新名词:“夹心层”。“比如说刚毕业的大学生,经济条件好一些的蓝领以及一些白领,都属于‘夹心层’。他们共同的特点是,有一定的收入,不享受廉租房的政策,但买不起房。这部分人的比例,比城市低保户还要多,要占到30%,他们也应该享受经济适用房。”刘梦海说。 这部分人的住房怎么解决呢?刘梦海建议,“夹心层”可以买房子的一部分产权,剩下的产权仍归国家,即一种“共有产权、租售并举”的新模式。 根据他的调研,购买“租售并举”经济适用房的市民,可以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一部分产权,其余部分暂时租赁。购买的部分房产归自己所有,租赁部分归政府所有。这样的房子在取得完全产权5年后才能上市,上市的收益,专项用于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经济适用房可租可售,房屋产权公私共有,这既可以在短期内帮助困难家庭解决住房问题,又可以避免走福利分房的老路,同时还进一步调动了购房户的创业精神。”刘梦海说。 市政协委员罗虹认为,政府应该向城市“夹心层”提供优惠的住房政策。这部分住房可以采用政府投资和企业共建的方式,也可以将一些旧村改造房屋“转正”,扩大房屋供应量,压低房价。 ※居者有其屋: 不是家家有房产 九三学社济南市委认为,从购房者主观因素来说,对“居者有其屋”的理解上存在错位。 在“居者有其屋”问题上,政府的立足点应当是保障户户有房住,而不是保障户户有房产。在消费引导上,政府应该构建分层次、多元化的住房保障体系,引导居民依据自身收入进行住房的合理消费,形成梯级消费模式,即最低收入家庭享受廉租住房保障,低收入家庭购房或租房享受政府补贴,中等偏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 (记者 魏巍 赵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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