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3月8日报道 接受记者采访时,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院长程惠芳第一句话就反问:“作为一个男同志,你倒说说,对丈夫休产假怎么看?这个建议有意思吗?”
程惠芳代表说:“我国已经进入独生子女结婚和生育的高峰时期,优生优育对提高我国新一代人口质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目前独生子女的家庭在妻子坐产期间遇到不少困难。”
为此,昨天晚上,程惠芳代表紧赶慢赶地在“三八”妇女节前,提出了《关于设立丈夫带薪产假制度的建议》。
多陪妻儿有利于家庭和谐
程惠芳认为,让初为人父者休带薪产假,有很多好处。
“丈夫休产假可以让丈夫更多地享受当爸爸的喜悦,能利用产假多陪伴妻子,有助于增强夫妻感情,有利于妻子恢复健康。”
程惠芳代表说:“孩子出生初期多与父亲接触有助于增加父亲与孩子的感情,有助于日后父亲与孩子在思想上的沟通。要求丈夫和妻子一样承担起生儿育女的家庭责任,有利于家庭和谐。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
丈夫休产假体现男女平等
我国《劳动法》第13条规定:“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但男女就业不平等的现象仍然存在,妇女就业难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单位不愿意招收女性劳动力的重要原因是妇女要休产假,而她们除了工作外,还要担负养育儿女的家庭责任。
程惠芳代表认为,“丈夫休产假制度要求丈夫照顾妻子和新生儿,要求丈夫和妻子一样承担起生儿育女的家庭责任,有利于更好地实现男女平等,实现男女和谐发展。”
丈夫产假时间为7-15天
“丈夫产假的对象必须是合法夫妻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的政策。”
程惠芳代表还具体设计了丈夫产假时间与待遇:丈夫产假时间为7-15天;丈夫产假期间基本工资待遇不变,一切福利待遇不变;国家和地方政府设立优生优育基金或产假基金,让丈夫在休产假期间能获得一定数量的国家经济补助;用人单位不得因为男性员工要休产假而在决定聘用、分配工作、调整薪水时对他们有不公正的待遇。 (本文来源:浙江在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