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经济学院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郭松海,在今年两会上建议推行混居模式,把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也建进市中心,建进高档小区。记者了解到,实际上从2006年起,烟台就创造性地实施了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联动建设机制,在商品房小区里划定一定比例的住房作为经济适用房。 建经济房遇到仨难题 据介绍,烟台市从2003年开始建设经济适用房,当时采取的措施和其他城市一样:政府集中规划,将经济适用房单独建在指定区域。同年6月9日,烟台首个经济适用房小区锦绣新城开建,2005年建成,2500多户中低收入家庭圆了住房梦。 “锦绣新城反响很好,但集中建经济适用房带来的问题也凸现出来。”烟台市住房保障中心迟乔副主任说。 他说,锦绣新城小区建成并被申购后,房管部门面临的第一个难题就是后续建设经济适用房小区用地问题——建设用地紧张,继续通过审批获得土地,建设更多的“锦绣新城”几乎是不可能的;经济适用房小区基础设施配套问题同样严峻,按规定,经济适用房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承担,但在实施过程中,开发单位需先垫付费用,政府在小区建成后再核算成本,将费用划拨给开发单位,这给开发单位增添了沉重负担;第三个难题是,集中建经济适用房位置单一,申购者没有选择余地,不少人受工作地点、交通等制约不得不放弃申购。社会上也逐渐形成了“集中建经济适用房是将穷人聚居,最终会被边缘化”的观点。 逼出来的“联动建设” “尽管问题重重,但经济适用房还是要建,只不过建设思路必须调整”,经市房管部门与规划等部门协调后,该市借鉴拆迁安置房的经验制定了经济适用房建设的新方案——即像在新建商品住宅小区划出房子安排拆迁户一样,将经济适用房也按一定比例安排在商品房小区内,这被称为“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联动建设”。实施方案为:除在市区黄金地段外,国有出让土地上的商品房开发项目都必须安排一定比例(毛地15%、净地10%)的经济适用房。在房地产项目土地出让前,有关部门提前作出经济适用房的规划指标、户型面积、基准房价等控制性要求,作为开发商“拿地”的必要条件。 联动建设方案2006年下半年即开始实施,在当年10月底的一次土地出让中,包括黄务旧村区域在内的5个开发建设项目成为首批联动建设经济适用房的商品房。截至目前,烟台已确定的51.2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中,有41万平方米将通过联动建房机制由商品房开发商“代建”,涉及项目11个,其中锦绣新城三期已于2007年年底顺利封顶,目前正对特定人群销售;黄务旧村改造项目也将进入开工阶段。 “软肋”是进度难把握 “联动建设办法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烟台市住房保障中心有关负责人说,与集中建设相比,联动建设优势明显,但同样面临一些问题。 首先,集中建设由市房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各项工作进度易把握,而联动建设则由开发企业来落实,有关部门难以直接确定项目开工时间以及施工进度。其次,商品房的各种审批程序牵涉到多个部门,需要一定的时间去完成,因此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联动建设项目的实施,影响其工程进度。 据介绍,房管部门将对联动建设办法加以完善,在加大对开发企业协调力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协调各有关部门对“代建”经济适用房的商品房简化审批程序,开辟“绿色通道”,以保证联动建设的经济适用房能如期完工交给广大中低收入者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