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省捐款超一千万的企业共有十六家
2008-06-06 09:03:00 作者:记者杨珂 □实习生李晨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
张国琛山东省民政厅厅长、省慈善总会常务副会长 汶川大地震之后,全国各地的企业和企业家们纷纷慷慨解囊,那么山东的企业和企业家们表现如何?目前国内的慈善事业发展现状如何?政府该如何为企业参与慈善事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6月4日召开的“2008企业社会责任高峰论坛”上,山东省民政厅厅长、省慈善总会常务副会长张国琛谈了自己的看法。 捐款超1000万企业目前全省一共16家 “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以后,山东省委省政府要求把支援灾区作为当前最重要、最基本的任务,全省动员,全力以赴支援抗震救灾。各级民政部门、省慈善总会、红十字会的捐赠现场每天都人头涌动。”张国琛说。截止到6月2日16:00,全省捐赠的款物达到了29.629亿多元。 毫无疑问,企业成为了支援灾区的重要力量。截至目前全省捐款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有16家。 除此之外,这次汶川特大地震造成的损失十分惨重,数百万人无家可归,急需大量药品、食品等,需要企业在生产任务中立即调整生产计划,甚至新上生产线,加班加点生产。民航、铁路、公路等部门不计代价全力做好救灾物资运送工作,确保了各地救灾物资源源不断地运往灾区。 慈善事业刚起步捐赠企业比例低 “截至目前,在全国范围内这次抗震救灾的慈善捐款是1998年抗洪捐款的58倍,其中截止到5月29日国内外企业累计捐款已经突破66亿元,这一前所未有的社会力量,充分说明全社会的社会意识在不断增强,特别是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在普遍地增强。”张国琛说。 但是,他也指出,与发达国家相比我们的慈善事业仍然处于起步的阶段。“据统计资料表明,2004年中华慈善总会得到捐赠的70%来自国外和港台地区,大陆地区企业的捐赠不到15%。同年,全国慈善机构获得捐赠50亿人民币,仅仅相当于当年慈善总额的0.05%,而美国的同比数字2.17%,英国为0.88%,加拿大为0.77%。我们工商注册登记企业现在超过1000万家,而有过捐赠记录的不过10万家,也就是说我国只有1%的企业曾经参与慈善捐赠。” 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捐赠人权益得保障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需要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张厅长指出,目前,国家已经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对社会捐赠和受赠行为作出了法律规定。而正在制定的《慈善法》将慈善组织、慈善捐赠、志愿者服务、鼓励政策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作进一步规范。 为了规范救灾捐赠活动,加强救灾捐赠款物的管理,保护救灾捐赠人的权益,今年4月28日国家民政部颁布实施了《救灾捐赠管理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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