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成都6月2日电(记者 于长洪 肖春飞 邹陈东)记者今天了解到,截至6月1日12时,全国共接收国内外社会各界捐赠款物总计415.38亿元,实际到账款物376.22亿元,其中到账捐款318.51亿元,物资折价57.71亿元,已向灾区拨付捐赠款物合计115.22亿元。
汶川大地震发生后,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投入大量资金物资,全国各地、社会各界、港澳台同胞以及海外华侨华人踊跃捐献,众多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和国际友人积极支援,投入和捐赠的抗震救灾资金物资数量之大,来源之广,都属空前。
这笔巨大的救灾款物如何能够有效用于抗震救灾、真正使受灾群众受惠,一直是国内外高度关心的话题。
近日,中央纪委等五部委联合发文,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管提出明确要求。国务院办公厅也下发了《加强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管理使用的通知》,明确了对救灾捐赠款物管理使用的基本原则,即“自愿捐赠、不得摊派,尊重意愿、专款专用,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公开透明、加强监管”。
只有“公开透明、加强监管”,才能不使爱心受辱。
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公开透明、加强监管”,不仅要有原则,更要有细节。6月1日,民政部颁布《汶川地震抗震救灾生活类物资分配办法》,规定物资发放点要吸收受灾群众推选的代表参与生活类物资的发放和管理工作,实行收发“实名制”。严禁物资发放中的优亲厚友、性别歧视、年龄歧视和孤残歧视行为。1日,四川省抗震救灾指挥部也聘请了第一批308名抗震救灾工作社会监督员,具体监督救灾款物流向。
国人对救灾物资发放的关心,体现了社会各界对灾区的热忱关注。来自公众的每一次质疑未必都准确无误,然而,只有透明才能驱散质疑。汶川大地震,让国人集体伤痛,更让国人无比凝聚,而这无疑也是一次让国人建立充分信任的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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