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岩 (写于2007年年初)
食品安全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是关系社会稳定的大事。在刚刚过去的2006年里,全国一些地方成了食品安全问题的重灾区。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例如:红心鸭蛋事件、吊白块粉丝事件、辣椒粉事件等等,让人们心有余悸。我省食品安全状况相对比较好,但也存在一定的隐忧。根本杜绝问题食品似乎不太可能,但是,我省应该未雨绸缪,从和谐社会建设的高度出发,加强对食品安全的预警和防范管理。 我们认为,我省应该积极推进食品安全预警防范体系建设,通过这个体系,相关监管部门力争做到防患于未然,把问题食品消灭在萌芽状态。问题食品一出现苗头,就让市民知情,及时采取措施,从而规避和降低食品安全风险。我们建议: 一、将对食品分等级进行监管。我省工商、质检等部门应将对食品按其对人体健康危害程度、是否直接入口等情况,分高危、中危、低风险3个不同的等级进行监管。对食品企业的基本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实行A、B、C分类监管。比如,乳制品、肉制品等属于高风险食品,就要进行重点监管,对高危食品每季度抽查一次,对高危食品生产企业每月巡查一次。这样一张监测“雷达”,将覆盖全省企业,由此汇集的大量食品方面的监测、投诉、维权信息,给食品安全预警提供数据分析的基础。 二、建立并实施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实施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对于行政执法部门履行职责能起到督促作用。发布食品安全预警信息的前提是对于食品安全状况的了解,对于食品安全隐患的把握。这就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在工作上一丝不苟、全身心投入,以能及时洞察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蛛丝马迹。建立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后,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由哪个部门负责、具体是哪些人员负责就都一清二楚。 三、构筑一个工商流通领域维权信息汇总发布平台。该平台将汇总全省所有的日常巡查监管、专项抽检、消费投诉、案件信息以及部门检测、媒体曝光信息。这个平台必须实现数据集中、分析开发、社会发布三位一体,既是数据汇集中心,又是分析评估中心,也是预警和消费形势发布中心。通过这个中心,监管部门将加强与媒体的沟通与互动。工商维权报告和消费预报信息,将像天气预报一样,走入寻常百姓家。 四、实施食品安全红色、橙色预警管理。最终发布的食品质量安全预警,如某类食品市场监测不合格率在百分之五十以上、被中央和省级媒体曝光,工商部门将对该类食品实施红色警报;如果不合格率在百分之三十以上、问题较严重、被省级媒体曝光的食品,将被实施黄色警示。一旦省工商局认定等级后,便立即向有关市、县工商局通报,并抄送省有关部门及有关市、县政府。预警通报发布后,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将采取相应等级的处置措施。 五、构建问题食品的监控和发现体系。现在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不是打不着,而是看不到!这就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建立问题食品的监控和发现体系,要做“三只眼睛的杨二郎”,第一只眼睛是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经检定量抽检,第二只眼睛是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市场定性监测,第三只眼睛是消协和12315及公众和媒体的日常发现机制。同时,还要强化监测中心、监测站、监测车三位一体的衔接整合。 六、加强对问题食品的整治。对实施红色警告的食品,省工商局将立即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提请消费者在购买时注意识别。有关市、县(市、区)工商局在接到省工商局发出的红色警告通报之后,立即向当地政府汇报,并由同级政府组织采取下列措施:第一,成立食品质量整治工作机构,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主体,落实整治措施。整治方案报省工商局备案;第二,集中开展市场清查行动,及时追缴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各职能部门依法查处生产、经销不合格食品企业。对构成犯罪的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对同类食品开展专项整治,进行跟踪监测;第四,督促经销企业加强内部质量管理,落实商品准入制度,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第五,建立食品质量长效监管机制,落实群众监督制度、片区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实施黄色警告的食品,有关市、县(市、区)工商局接到省工商局的黄色警示通报后,将立即采取下列措施:第一,成立食品质量整治工作机构,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整治方案逐级报省工商局备案;第二,开展市场清查行动,责令相关经销企业将同批次不合格食品下柜,并依法进行查处;第三,公布不合格食品名单,发布消费提示,提请消费者在购买时注意识别;第四,督促经销企业落实商品准入制度,加强内部质量管理,对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进行追缴;第五,完善监管机制,落实片区责任监管制、行政执法责任制等规章制度。 省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有关市、县(市、区)预警处置工作的督查指导。按照“不合格商品不下柜不放过,进货源头没有查清不放过,教育处罚不到位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要求,对有关市、县(市、区)流通领域食品质量预警处置结果进行验收。凡预警处置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跟踪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百分之八十以上的,验收合格,方可予以解除。对实施红色警告的,经当地政府同意后,由当地工商局向省工商局提出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予以解除。对实施黄色警示的,由当地工商局向省工商局提出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予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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