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罕见雪灾肆虐南方。然而不难发现,在各地热火朝天的抗灾救灾过程中,很少看到那些NGO(非政府组织)的身影。当然并非是完全缺位,譬如有报道说中国扶贫基金会已经决定向灾区捐赠2000万,但整体而言,除了一些群众自发的救助活动,绝大部分抗灾救灾的职能都由各级各地政府部门承担起来了,官方成为了抗灾救灾中的绝对主力。
事实上,在复杂多元的现代社会,政府的职能不是万能的,试图让政府来承担起抗灾救灾的全部责任和风险难免捉襟见肘。在重大自然灾害面前,NGO 作为一种社会自治机制,它的特性决定了它在应对突发事件中具有独特的优势和作用。整合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资源和力量,加强两者之间的合作与协调,是现代应急机制的特点与趋势。
譬如,1995年日本阪神发生大地震,由于程序复杂的行政管理体制,政府救灾对策总部在地震后第三天才得以成立,而在政府的危机应对程序启动之前,大批来自全国各地的非政府组织(NGO)和志愿者已经到达了现场并开始组织资源、运输物资、展开救助。危机过后,一直沉默的NGO在日本得到了认可。这说明,在紧急情况下,NGO可以弥补政府职能的不足,甚至起到政府部门难以起到的作用。美国前总统、联合国秘书长海啸重建特使克林顿,总结印度洋大海啸救灾工作中的八点经验教训,其中一条就是应充分发挥NGO在救灾工作中的作用。在海啸救灾中非政府机构承担了三分之一的援助资金和实际工作,他们已成为救灾不可缺少的力量。
中国民间组织国际交流促进会秘书长沈蓓莉女士指出:政府间的大会或者国家领导人会晤更多是从宏观面去谈气候变化,比如说气候变化对一个国家经济的影响,而非政府组织考虑问题的角度更微观、更具体。就我国此次遭遇的罕见雪灾来说,如果有更多的NGO能够及时在除雪、救助群众、筹集运输物资、给受困群众提供心理咨询等方面发挥作用,那么,政府的压力肯定可以大大减轻,必然能够将失误减少到最低,从而更快更好地夺取抗灾救灾的胜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NGO无论是数量还是规模上都有了很大发展,据民政部的统计,截止到2004年底,全国共有非政府组织28.3万个。但是,我国自非政府组织诞生之日起,始终面临着政社不分、相关法律的不完善和难以实施,由此带来NGO资源动员能力严重不足、运行效率低下等诸多方面的困境。
国家民政部官员曾指出,非政府组织在防灾救灾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已经和30多家非政府组织结成了救灾救济伙伴关系,在救灾的关键时期,互通情况、联合行动。因此,这场雪灾中暴露出来的NGO缺位问题,应引起关注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