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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167万农民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008-02-18 09:34:00 作者: 新华网山东频道

    针对当前农民工最为关心的社会保障问题,山东省大力推动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平安计划”,截至去年底,全省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农民工达到167万人。

    作为劳动力大省,山东现有农民工1200余万人,接近全国农民工总量的十分之一。

    2007年以来,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全面启动农民工“平安计划”,以农民工较为集中、工伤风险程度较高的矿山、建筑等企业为重点,积极推动农民工参保工伤保险。

    山东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到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按照核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农民工个人不缴费。用人单位未给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或未按核定的标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农民工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或举报。

    为方便农民工领取和享受工伤待遇,山东对跨省和设区的市流动就业的农民工,工伤后的长期待遇可试行一次性支付和长期支付两种方式,供农民工选择。

    预计到今年底,山东将基本实现各类煤矿、石油开采、建筑、烟花爆竹等高风险企业的农民工全部参保工伤保险。(记者 王志)

编辑: 余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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