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教育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学校和托幼机构落实传染病预防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防范,完善预案,提高防治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现疫情或出现疑似疫情,要迅速反应,逐级上报,妥善处置,以防止形成大的疫情。
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尤其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晨检制度、因病缺勤病因追踪登记制度、传染病登记制度、疫情零报告制度,每天对到校学生(儿童)注意观察精神状态、体温、手足口部是否有散在点状丘疹、水疱等现象,发现疑似病人,要及时隔离、送医疗单位进行诊治,同时做好患者有关用品、玩具的消毒。对于因病缺勤师生(幼儿)要及时了解诊断情况,发现手足口病或其他传染病要及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托幼机构要每日对玩具、用具等进行清洗消毒,阻断间接接触传播。各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对校(园)内各种用房进行定时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新鲜。
按照市卫生行政和疾控部门的要求,各托幼机构要对手足口病疫情进行零报告,将当天幼儿晨检和预防情况于次日12点前报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托幼办,小学和托幼机构出现疫情或疑似疫情,第一时间通过县(市)区教育局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
市教育局强调,未经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检核认定,并报经县(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停课、闭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向社会发布疫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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