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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维权法律援助
2007-03-09 16:33:00 作者: 来源:深圳商报

  市消委会“律师志愿团”昨起运作

  消费者维权可享法律援助

  深圳商报记者苏海强实习生陆晓辉

 

  【本报讯】现实生活中,当合法权益遭受侵害而经营者又不同意消委会的调解时,消费者要么放弃维权,要么选择打官司。由于打官司的成本太高,很多消费者最终选择放弃维权。今后,消费生活中的这一尴尬可望消除,因为从昨天开始,深圳消费者有了打官司的律师团。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生活中出现了消费者与经营者相互依存又相互对立的情形。目前,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同一交易中信息不对称的情况日趋严重。消费者在购买、使用经营者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过程中,面临着因经营者的欺诈、蒙骗等恶意行为所造成的巨大风险和损害。

  为更好地维护我市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深圳市消委会律师志愿团”昨天正式成立并进入试运行阶段,来自13家律师事务所的15名律师成为市消委会首批律师志愿者。首批律师志愿者聘期均为一年,以后将视情况继续扩大律师志愿团的规模并延长聘期,律师志愿者均可连续聘任。

  据介绍,市消委会律师志愿团将着重开展十项工作:开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及实务研究,提出政策和立法方面的建议;对消费维权领域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讨论研究;对重大消费维权事件及时做出反应,并以律师志愿团名义发表观点;为消费者提供相关法律信息和义务咨询服务;对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义务代理诉讼;参与重大或典型投诉案件的分析研究和调查、调解;参与市消委会与有关部门及行业组织的协商对话;参与市消委会对经营者进行的法律宣传和培训;对市消委会履行法定职能的活动提供法律意见和支持;对损害市消委会合法权益的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必要时代理诉讼。

编辑: 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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