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拥有一辆汽车,这本是件好事,可汽车频频出现的“车轮吃胎”现象,让平邑的马先生怎么也高兴不起来。3月9日,马先生讲述了他的独特经历。
马先生于2005年3月份在临沂某汽贸公司买了一辆9座的商务汽车。该车行驶里程超过3000公里后,车前部两轮胎开始出现“吃胎”现象,轮胎不正常磨损非常严重。自此,马先生几乎每个月都去维修一次,但“吃胎”现象至今仍不见好转。
马先生找到了汽贸公司服务站负责人郭先生,郭先生告知马先生,不管是不是在保修期内,只要马先生去他的服务站修车,他都会尽最大的努力给予维修。
“我都去修过很多次了,每次都修不好,我还去干什么?”马先生要求,汽车销售商或者厂家派人到平邑县对其汽车进行维修,争取把“吃胎”现象彻底解决。
兰山区消费者协会李宗坤主任建议,马先生应到质监部门进行汽车质量检定,如果“吃胎”是质量问题,马先生就可以要求厂家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