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秋天,张先生去山东东亚家具商城采购家具,最后选定了租用商城柜台的东方之珠红木家具店的一套“红木”家具,并当场支付了两万元货款。时隔两年之后,张先生偶然得知这套家具的质地是红檀木而不是红木,想要退货却始终未能与商家达成一致,奔波至今仍没有结果。
“当时觉得红檀木可能是红木中的一种吧。实际上,我就是吃了这个字的亏。”张先生说:“我对家具木材知识知之甚少,但在选购家具时已经向商家明确表示只要红木家具,而且这家东方之珠红木家具店店名也昭示该店具有红木家具专营的意思,所以尽管自己当时也注意到了这个差异,但是并没有多想。”张先生向记者出示了购买家具时商家开具的两张售货单,一张是东方之珠红木家具店开具的售货单,所标注的商品是“红檀木沙发”;另一张是东亚家具商城开具的销货单,所注明的商品是“红木沙发”。
发现问题实出偶然。2004年的一天,张先生与另外一家家具店的店主闲聊时无意中说起已经购买的那套家具,店主告诉他红檀木并不属于红木系列。“当时我还将信将疑,但查询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关于红木标准的规定,只有8种木材属于红木系列,其中并不包括红檀木。”张先生随后找东方之珠红木家具店交涉,家具店倒也承认这套家具并非红木制作。
觉得自己受到了欺诈,张先生要求商家无条件退货并返还2万元货款,家具店表示同意退货,但要求他支付5000元钱的折旧费。张先生说:“家具木材种类是比较专业的知识,不应该苛求顾客在购买家具前都具备这种专业知识,而且东亚家具商城出具的销货单上所标注的商品名称是‘红木沙发’,这无疑增加了迷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