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众围着专家询问识假知识。 本报记者 张中
讲座结束后,来自菏泽的张先生(左)向记者反映自己遇到的消费难题。 本报记者 张中
本报济南3月12日讯 作为本报“3·15维权周”重磅活动之一,“银座商城杯维权大讲堂”12日下午在济南历山剧院举行。省消协有关负责人、著名律师、知名打假专家与听众面对面,以自己多年积累的经验教读者如何打假维权。
省消协宣教中心副主任王致远、齐鲁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建中、全国知名打假专家臧先生和民间打假高手吴先生共同登台,围绕着如何打假维权,与来自省内各地的听众进行了交流和沟通。王致远详细解读了日常消费的14个侵权陷阱;王建中教给听众维权最佳路径;臧先生结合打假实践,向听众传授了数条打假经验。
来自全省各地的听众,在专家进行专题演讲时,不
■ 专家精彩发言
省消协宣教中心副主任 王致远
学会应对“霸王条款”
消费者要勇于挑战商家以格式合同或店堂告示单方规定的“霸王条款”。商家多在促销活动中注明“拥有最终解释权”,此做法虽为行业惯例,但根据《合同法》规定,商家并不能以此推卸责任。消费卡如果过期,卡中剩余金额仍是消费者的财产,经营者应承担返还义务,否则构成不当得利。
齐鲁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王建中
双倍赔偿也不能滥用
同样是厂商在售车时有欺诈行为,如果你买的车是为建筑公司做生意就不能适用消法双倍赔偿,而如果你纯粹是个人生活之用就可申请双倍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范围为吃、穿、住、用、行等生活方面的消费。但是,农民购买的用于生产经营的农膜、农药等适用于消法。这是因为国家特别注重保护农民权益。
知名打假专家 臧先生
放弃索赔是纵容造假
现在市场上的保健品,货真价实的少,夸大宣传的多。所以,保健品最好少买,还不如多花钱买一些好的水果和蔬菜。我不提倡一般消费者买假索赔,因为打假人必须具备常人没有的“心理抗压”能力,但是,在现阶段,买假索赔不失为一种逼造假者改邪归正的办法,放弃索赔等同于纵容造假。
■ 听众问题选萃
企业合并后如何索赔
■听众:两个商店、企业合并后,找哪家企业赔偿?
王建中律师答:“新人不计旧账”是不对的,两个企业进行分离、合并,变更后的企业应当承担原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只是内部负责人变了,那就更得“新人记旧账”。
收据同样是赔偿依据
■听众: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后,顾客如果找不到当初的发票,商家往往拒赔,遇到这种情况还有别的办法吗?
王建中律师答:消费者购物时一定要特别注意存好消费凭证。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消费凭证并不仅仅指发票。不要轻信商家只看发票的辩解,按法律规定,其他收据、三包凭证等同样可以作为索赔依据,即使没有书面凭证,如有其他方式(图片、录像等)可证明消费者与商家的买卖关系,经营者一样难逃责任。
低价药是否就是假药
■听众:大药店销售的贵重药品比大医院便宜很多,是否是假药?
臧先生答:价格并不能作为判断假药与否的唯一依据,最重要的是弄清楚药品的来路,一些看似合法的药品价格如果很低,消费者就应该注意了。(本报记者 李克新 李岩侠 吴修安 杨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