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是企业永恒的主题。“没有安全就没有效益”,这句话告诉我们,在进行市场经济建设的今天,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特别是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安全工作已经越来越被摆在重要的位置,这关系到国家财产和人民的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健康发展。所以,如何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层安全管理员责、权不对等。安全管理员是杜绝事故发生的最后一道关口,其作用发挥的好坏,对做好安全工作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安全生产法》中规定了作为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可是在大多数工矿企业中,在发生事故进行责任追究时,安全管理人员自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也是他们应该承担的责任,可是他们依法行使的权力在企业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被弱化了,特别是当企业负责人带头违章指挥时,作为在该企业负责人领导下的安全监督管理员,此时大多只有遵从行政命令,否则会带来想不到的后果。
2、安全意识薄弱,思想认识不到位。主要体现在:一工作中自我保护意识差,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等现象屡禁不止,时有发生,干工作凭经验,想当然,总是存在侥幸心理,比如在高空作业中,规定两米以上高空作业时要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等,可有的职工总觉得戴、系上之后太麻烦,不方便,结果伤亡事故频繁发生;二安全生产法规观念仍然比较淡薄,对安全生产工作被动应付,安全管理工作在车间、班组一级形式多、针对性少,如传达安全会议精神,多数是照本宣读,一读了之,针对性少,不能够做到举一反三;三安全活动只有记录,没有内容,活动后应吸取什么教训,应解决什么问题等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安全工作只是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中。
3、责任意识不强。主要体现在:一是一些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差,特别是一些个体私营企业,设备陈旧,工作环境比较恶劣,不注重安全设施的投入,在大多数私营个体企业中雇佣大量的临时工、农民工,由于他们自身缺乏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加之缺少必要的安全知识培训,经常出现冒险蛮干、违章作业的现象,结果将自己的生命葬送在自己的手中。二是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监管不力,未能很好履行自己的职责。个别人员到基层检查时,走马观花、走走形式,不负责任,好人主义思想严重。
4、基层安全管理人员缺乏系统的安全管理知识。大多数基层的安全管理人员经常变更,从事安全工作的时间不长,实践经验和理论技术知识不够,缺乏系统的安全管理知识,致使在现场的安全管理中不能有效地制定安全规划措施,不能很好地运用法律法规标准来规范职工的安全生产活动。对生产现场的各种不安全因素缺乏观察、分析、判断和提出解决办法的能力,
5、职工的操作水平参差不齐,在生产中经常出现因操作不当出现事故的现象。一方面由于企业负责人没有能够加大对职工的技术培训力度和经费投入,这在私营企业中尤为突出。在国有企业中,技能培训大多流于形式,对新入厂的职工,没有经过技能培训、安全教育,就安排单独顶岗,致使事故时有发生。另一方面,职工缺乏学技能的积极主动性,抱着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思想,主要原因是企业缺乏奖惩机制。
二、做好安全工作的对策
1、思想认识方面
企业是安全责任的主体,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企业的第一责任人,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只有企业主要负责人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并重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将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摆在重要日程上来抓,那么,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才能搞好;只有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才能有保障,才有可能取得好的经济效益。否则,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也不可能做到安全生产,生产事故就会接连不断发生,职工的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企业必然会在经济上遭受严重的损失,企业的生产秩序将受到严重影响,企业就不可能有好的经济效益,甚至会给企业造成毁灭性的打击。近年来我国在煤炭生产中接连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其主要原因之一是由于这些煤矿企业没有很好地重视安全生产,只追求一时的效益。 “安全好不好,关键在领导”。只有领导的重视,加上职工的自觉行动,安全生产观才能由“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
职工本身要重视安全生产工。从职工根本利益上来看,重视安全生产就是维护自身利益,忽视企业安全,就是对自身利益的忽视。因为一个企业在安全生产上出了问题,经济受到损失,形象受到影响,最终都会体现在职工自身的利益的损害上。从必然性与偶然性的辩证关系上来看,安全事故的偶然发生就是必然因素作用的结果。如果一次两次违反规程要求,尽管一时可能出不了问题,但是引发事故的必然性已经客观存在了。从家庭幸福的角度来看,生产安全也是家庭安全的需要。一次事故造成致伤、致残、致死,痛苦的不是一个人,而一个家庭或几个家庭。安全不仅是社会和企业的牵挂,更是亲人的牵挂。
2、体制建设方面
完善监管体系,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一是要建立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的责权利对等制度。在国外,在法律上赋予安全监督员的权利是高于企业领导人和项目经理的,安全监督管理员提出的隐患,作为企业负责人必须整改,否则他可以向国家的安全监督管理司法部门投诉。这就要求我们在监管制度上给与完善,以保证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二是对企业的安监员人事关系变更,可由现行的企业中的一员改为上一级安全管理机构的派驻代表,其人事关系属上一级的机构而非属于现在的所在企业,以便提高安监员在企业中的执法力度,避开上下级、人情面子等因素的干扰。三是提高安监员的待遇,安全工作是一个责任重大的工作,风险无处不在,事故随时都有可能发生,正因为如此,所以很少有人主动愿意做这项工作,可通过提高其待遇,稳定队伍,切实发挥他们的作用。
3、人员培训方面
做好职工的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技能。工作技能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要掌握一定的技能,就必须学习岗位操作理论知识和实际动手操作方法。作为一名操作工,不懂设备的结构原理性能、工艺流程。在操作中很难保证不出现事故,当事故发生时也不知道如何处理。所以,作为企业负责人要建立安全技能培训的长效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制定相关的制度保证每个职工每年都能得到一定学时的技术培训,同时制定严格的奖惩考核制度,以保证培训的质量。
加大安全培训力度,提高基层安监员的素质,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安监队伍。一是要提高安监员的职业道德,通过职业道德教育,使他们对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有高度的责任感做到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二是通过培训提高业务素质。通过有计划的多种形式培训,使监管人员掌握掌握现代安全管理办法,熟悉国家的法律法规;具备安全生产的组织协调,制定安全计划措施以及处理能力等;掌握安全技术知识、本企业的生产工艺、原料和产品的物性及现场的安全防护知识等等。三是对安监员采取专门的培训,对新进监管队伍的人员要及时培训,做到安监员全部持证上岗。
我们必须认真研究与落实安全生产的实际问题,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矛盾,切实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到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使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
经过近年来的持续努力,社会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已经初步形成。随着人们安全意识的不断提高,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理念正在深入人心
安全综合监管的工作环境将不断改善,安全生产工作必将进一步得到加强,创建“平安邹城”的发展目标一定能够实现。
邹城市安监局 刘凡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