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级党委和政府关于防雷安全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防雷安全监管工作,消除雷电事故隐患,严防各类雷电事故发生,切实做好防雷减灾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德州市确定自6月份至9月份在全市范围开展防雷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该市坚持突出重点环节,强化监督检查,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市场准入机制,扎实推进防雷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并努力建立防雷安全工作长效机制。通过这次专项整治活动,全市各级政府、安委会领导对防雷安全工作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全社会防雷安全意识普遍得到增强,防雷安全设施装置和检测率大大提升,有效地排除了一大批安全隐患,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好转。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安排专项整治活动
省安委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山东省防雷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鲁安办发〔2006〕8号)后,市安委会办公室立即向市政府和安委会有关领导进行了汇报。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做出重要指示,要求市安委会办公室根据省安办通知精神,制定详细地实施方案,组织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
6月21日,市安委会办公室根据国家、省要求,积极与有关单位协商、沟通,结合我市实际,及时制定了《德州市防雷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确定了专项整治活动的目标、范围、重点及时间等要求,并以市安委会办公室名义下发了《关于印发<德州市防雷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德安办发〔2006〕5号)。为进一步加强对防雷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成立了由市气象局为组长单位,市安监局、气象局为副组长单位,市教育、公安、建委、交通、卫生、旅游、中石化山东德州分公司、中石油山东德州分公司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单位的防雷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防雷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开展、检查等工作。8月10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转发鲁政办发明电〔2006〕104号文件进一步做好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德政办发明电〔2006〕93号),对抓好防雷安全工作提出更加具体、明确的要求。
各县(市、区)政府、安委会按照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印发了文件对鲁政办发明电〔2006〕104号等文件精神进行宣传贯彻。制定了具体的活动方案,建立领导机构,细划分解活动内容,层层部署,层层督导,抓好落实。禹城市、乐陵市、齐河县、临邑县、夏津县等县市政府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大了对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力度。各部门各单位结合本行业、本单位实际,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督促企业发现、整改安全隐患,并主动与气象部门联系,搞好防雷安全设施检测,提高防雷安全保障系数。
二、广泛发动,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为进一步扩大专项整治活动影响,提高整治活动的覆盖率和效果,市防雷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通过各种方式,加大对整治活动的宣贯力度。7月7日,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防雷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防雷专项整治活动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成员及德城区、市经济开发区、市运河经济开发区、重点企业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国家、省防雷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动员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思想,加大力度,坚持创新性、前瞻性和务实性,认真扎实地开展好我市防雷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代表市政府做了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做好防雷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对防雷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提出了明确的工作目标和具体工作要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安监局局长和市防雷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气象局局长分别就做好我市防雷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做了部署安排。
同时,市防雷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利用气象网站、街区显示电子屏等渠道开展宣传活动;德州电视台在《今晚播报》节目中开辟了专题,对防雷安全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德州日报》开办了专栏,针对防雷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进行了报道宣传。各(县市、区)积极发动基层村居、社区和企业设立板报、宣传栏,发放明白纸、宣传画,或悬挂过街横幅等,开展防雷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使防雷安全知识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进学校,进一步提高市民防雷安全意识和防雷安全技能。
三、突出重点,狠抓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市防雷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制定的《活动方案》,拟定了《德州市防雷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法步骤》,细化工作目标,合理安排工作进度,逐步推进工作向纵深发展,并结合实际,将烟花爆竹厂,石油、化工企业,油库、加油(气)站、液化气储备站、液化气LNG储备站、管道燃气站以及大型厂房、露天生产装置等;人员密集的住宅小区、医院、学校、大型宾馆(饭店)、大型商场以及汽车站和火车站等;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网通公司、电信公司、铁通公司、电视台、广播电台、供电公司、电厂、以及金融证券等部门以及在建的大型工程、重点项目等确定为主要检查对象。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按照有关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及时整改安全隐患,落实防范措施,并按时填写、上报自查整改统计表。市防雷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收集、汇总各单位自查情况,并根据各方面综合情况,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检查对象,加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自九月底以来,按照市《方案》的有关规定,市安监局、市气象局抽调专人,对11个县(市、区)政府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情况集中进行了检查验收。检查组对每个县(市、区)政府贯彻落实省、市工作部署情况、各单位开展检查、自查情况及行政审批情况等进行了认真检查,并抽查了22家企事业单位,全面深入地掌握活动情况,督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各县(市、区)安监、气象部门加强联系与沟通,积极开展联合检查活动,全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同时,市防雷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明查暗访的形式,深入重点检查对象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对重点单位、重点环节,做到重点检查、重点督导。截止目前,全市共检查332个重点单位,查出安全隐患136起,已整改到位80起,其他隐患正在整改之中,全市防雷安全形势得到了切实改善。
四、严格制度,努力建立防雷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我们以开展防雷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以建立防雷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目标,不断完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监管行为,严把安全监管关口,努力实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一是严格行政审批程序,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市气象局将防雷安全审批事项、验收管理等工作迁入市行政审批大厅,并设立专门窗口,派驻业务精湛、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办理,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工作人员对各单位上报材料进行认真审验,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建立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并按程序进行现场审核、验收,对达到不到安全要求或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项目,坚决不予以审批。二是加强部门沟通,强化综合治理效能。市气象、安监、建设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形势,解决防雷安全工作措施。市建设部门对防雷工程设计图纸不合格的项目,不发给施工许可证制度;市安监部门对没有防雷检验报告或检验报告过期的项目,不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专项整治期间,我市共有新报建项目65个,防雷装置设计全部通过了市气象局的行政审批,并且同时申报了防雷装置竣工验收手续,覆盖率达到100%。三是完善防雷行政执法制度,
严格安全责任追究。为了配合防雷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市气象局加大了执法检查力度,同时进一步完善了防雷行政执法制度
和责任追究制度,以保证执法检查工作合法、文明的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