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吴学斌 杨博 通讯员齐付军报道 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暂行办法》
的有关规定,临沂市安监局决定对各县区安监局2006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质量进行考核评议。 考核评议内容:依照《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暂行办法》规定,主要考核评议执法检
查情况、行政许可情况、案件调查处理情况、听证情况、行政复议和应诉情况、执法监督情况、否决事项
等七个方面。 考核评议工作,分自评、考核评议和通报三个阶段进行,自10月10日始至11月20日前结束。 市安监局将成立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考核评议工作。各县区安监局也成立
相应的考核评议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负责组织领导本县区的考核评议工作。
临沂市安监局积极倡导各县区安监局 争创全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示范机构创建活动
记者 吴学斌 杨博 通讯员齐付军报道 为了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机构建设,推动执法监察水平的提高,切实做好全省“531”示范监察机构的申报考核评比工作,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创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示范机构活动的通知》(鲁安监发[2006]68号)精神,临沂市安监局积极倡导各县区安监局争创全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示范机构创建活动。 创建申报范围:临沂市各县区安监局监察大队和乡镇监察中队。 创建单位申报条件:独立开展执法监察工作;有独立、固定的办公场所;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大队、仪器设备装备标准的通知》(鲁安监发[2006]41号)的要求配备交通工具;执法人员持证率达100%;执法监察人员的使用,无混岗现象;监察中队有县级编委会办公室或政府批准建立的文件。 申报、考核评比时间:申报时间截止到11月16日,考核评比工作自11月16日起,至11月底结束。 要求各县区安监局要高度重视创建活动的开展,要认真对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示范机构评比标准》,积极作好创建工作的各项准备工作,切实把创建活动作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和提高行政执法监察水平的一个重要内容抓好抓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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