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交通局、教育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提出五项措施,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 一是认真汲取广东、重庆地区学生乘坐非法农用船和严重超员船舶酿成事故和重大险情的教训,及时了解掌握中小学生通行浮桥和水上旅游情况,研究制定加强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和意见。 二是把水上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注意事项等作为中小学生安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提高学生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能力,自觉拒乘无证无照船舶和超载船舶。 三是深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督促浮桥企业、旅游船(艇)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完善安全基础设施。 四是建立、完善学生水上交通突发事故和重大险情应急预案,按规定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是加强现场监督执法,对非法载运中小学生的船舶坚决予以滞留,并及时书面通报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取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