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济南市交警部门开展高速公路交通秩序整治统一行动,超速行驶、客车超员、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等五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被列为查处的重点。记者随交警调查了解到,个别驾驶员对高速路安全行车意识不强,同样是重大交通事故的主要诱因。 上午9时,济南市6区交警抽调的30多辆多功能道路巡查车和数十辆警车集结一处,共同协助高速公路交警“会战”查处交通违法。据市交警部门负责人介绍,这是我市首次大规模联合查处整治高速公路行车秩序,主要目的是消除事故隐患。 “我的车速只是快了一点,以后一定改……”一名被查处的外地驾驶员李某如是说。记者随交警在京福高速公路检查时,一辆山西牌照的别克轿车开得飞快,交警测速仪显示该车时速为170公里。尽管驾驶员李某百般强调自己知错能改,仍然难以避免被吊销驾照的“下场”。交警介绍说,很多驾驶员无视高速路限速120公里以下的“铁律”,车时速往往接近200公里,这是一种“玩命”的行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是重大事故。因此,超速行车被处以吊销驾照的“极刑”,其实一点也不冤。 大量的交通事故统计表明,死亡事故中有50%是由于超速行驶引起的。市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超速行驶有以下四大危害:一是视野度严重变小,对前方突然出现的险情,难以及时、妥善处置;二是增加了事故发生的几率。超速行驶,车辆之间的交织点就增加,超的车越多,与对面来车交会时形成的冲突点也越多,车速越快,超车时车距不断减小;三是加大事故的严重程度。车速增加,撞击力造成的破坏越大,引发的交通事故越严重;四是影响车辆的安全性能。超速行驶,加剧了机件的磨损和损毁,轮胎极易老化和变形,引发爆胎,导致事故的发生。 截至17时许,记者从市交警部门获悉,此次行动中共查处超速车辆200余辆、乱道行驶300余辆。查处过程中,京福高速公路没有发生人员伤亡和车辆严重相撞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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