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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矿集团采取七项措施认真落实全国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座谈会精神

2006-10-10 09:09:49
   
 
  本网讯: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座谈会议及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和王仁元副省长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确保四季度安全生产,根据集团公司季度工作会议的部署,经集团公司安全办公会研究,制定了《淄矿集团公司进一步加强四季度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采取主要措施如下: 
            一、强化责任追究。各单位必须坚定实现四季度安全生产的信心和决心。要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理念,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值班和下井带班制度及盯班区队干部、安监员集体上下井制度,按照现场跟班干部、安监员、班组长不全,责任落实不到位不准生产;现场人员不足或超员不准生产;特殊工种不持有效证件上岗不准生产;现场隐患和问题得不到解决不准生产;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不准生产;现场有薄弱人物不准生产的“六不准”要求,全力以赴盯现场、抓关键,努力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三违”。四季度,凡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除按事故调查组结论对有关责任人处理外,将按照集团公司《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十项特别指令》,对党政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给予党政纪处分,对工作不负责任或管理不到位引发事故的,该降职的降职,该调离的调离,该撤职的撤职,绝不姑息迁就。 
            二、加大奖惩力度。建立严格的奖惩机制,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必须奖惩到位,狠抓落实兑现。 
           凡季度内实现安全生产的矿井,除按《淄矿集团2006年安全奖惩考核办法》(淄矿集团公司安发[2006]3号)规定的季度奖励额奖励外,对被考核人员再按当季奖励额的两倍给予加奖。 
           凡期间发生1人死亡事故或一至三级非人身事故的除按季度规定的奖励额处罚外,对被考核人员再按当季奖励额的两倍给予处罚。 
            凡季度内无火灾事故,无有毒有害气体(液体)泄漏(火工品丢失或被盗)、爆炸事故;杜绝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杜绝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及以上非人身生产责任事故的地面生产经营单位和无人身伤害事故,无食物中毒,无火灾,无医疗(教育)责任事故的院校单位,按《淄矿集团2006年安全奖惩考核办法》(淄矿集团公司安发[2006]3号)规定的季度奖励额加倍奖励。凡“两无两杜绝”和“四无”目标有一项达不到要求的按季度规定的奖励额加倍处罚。 
           凡四季度实现安全生产的单位,由集团公司进行奖励。其中:矿井单位一月一奖励,逐月递增;凡期间发生死亡事故或一至三级非人身事故的取消奖励。其他地面单位四季度实现安全生产的季末进行奖励,凡期间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或重大非人身事故的取消奖励。 
            三、加大“三违”处罚力度。被集团公司检查每发现1起严重“三违”或1名特种作业人员不持有效证件上岗的,扣罚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各1000元,分管领导1200元,安监处长1000元;被集团公司或上级监察部门检查发现质量标准化建设或“双基”建设滑坡,存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扣罚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各2000元,分管领导、安监处长、总工程师各3000元。今后凡被上级安全监察部门处以罚款的,按罚款额多少对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按2%进行处罚,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按5%进行处罚。 
           四、严格停产整顿制度。凡是发生重伤事故的单位(区队、车间)必须停产整顿7天以上;连续30天内发生三起轻伤事故的单位(区队、车间)必须停产3天以上;出现轻伤的班组必须停产1天以上,进行整顿学习,由驻矿安监处验收合格并经集团公司批准后方可组织生产。凡被集团公司检查给予停头或停面一次的单位,实施区域停产整顿,时间不低于3天;一月之内停头或停面两次的,全矿井停产整顿,时间不低于6天,必须经过集团公司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生产,并按规定严肃追究分管领导和安监处长的责任。 
            五、严格事故汇报制度。各单位对出现的各类安全事故,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进行汇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对出现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被检举或查出的,对有关责任者各罚款5000元,并按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实现层层压力传递。各单位要进一步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家七部委《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山东省《关于加强大中型煤矿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按照集团公司“安全落实年”的总体要求,认真分析本单位现场与工作情况,查找安全隐患,制定强硬措施,并层层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与所属单位、分口领导和部门签订军令状,落实奖惩措施,强化现场管理,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安全生产。 
           七、加大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各单位要迅速开展“无违章个人、无违章班组、无违章区队”的“三无”竞赛活动,加大对“三违”的整治和处置力度,对于屡教不改的严重“三违”人员,要严肃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加大对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的考核力度,季度内各单位要进行一次全员培训,强化对安全教育培训效果的考核,做到培训考核到基层、到现场、到岗位,并层层建立完善的联责考核制度,用优秀的企业安全文化铸就良好的安全习惯,真正把员工培养成想安全、会安全、能安全的本质型安全人。 
           本规定的出台为集团公司决战四季度拉响了号角,全公司广大干部职工员工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以饱满的热情和充足精力,信心百倍的投入到打好四季度安全生产决胜战之中去。 

  编辑: 杨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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