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北煤矿安监局报告:10月16日11时30分左右,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隆鑫煤矿井下发生火灾事故,井下有63人作业。经峰峰矿业集团救护队和邯郸市救护队抢救,截至18时,已有44人获救升井。其中4人死亡,其余人员已送医院救治。井下还有19人被困。事故发生后,河北煤矿安监局局长秦文昌率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河北省副省长郭庚茂等率有关人员正在赶赴事故现场途中。
接到事故报告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赵铁锤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并与事故现场通话,要求:核清人数,确定被困人员位置,全力营救;加强对有害气体的监测监控,防止发生次生事故;控制矿主和经营管理人员,封存矿井资料,冻结账户和资产。同时,建议地方政府加大煤矿关闭力度。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王树鹤率有关人员已赶赴现场。
该火灾发生在该矿2#-9#煤层的进风巷道,初步判断为电缆着火引起。火灾已于15时基本扑灭,井下一氧化碳浓度严重超标。
该矿为乡镇煤矿,生产能力1万吨/年,安全生产许可证已于2005年12月26日被河北煤矿安监局暂扣,属停产整顿矿井。2006年7月19日,河北煤矿安监局邯郸分局在现场监察时,再次责令其按停产整顿的要求进行整改,并建议邯郸市政府暂扣其生产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