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今年九月份以来,被查实的隐瞒事故呈多发势头。9月15日至10月17日,全国发生经查实的隐瞒事故5起,死亡22人。其中特大事故1起,死亡12人。近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发出《关于近期几起隐瞒事故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
《通报》说,9月15日,陕西省黄陵县苍村乡七丰村沟西煤矿(该矿为村办集体企业,被列为停产整顿矿井)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2人死亡。该矿对事故隐瞒不报,后经举报,由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调查后核实。
9月21日,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南关镇煤运柏疙瘩煤矿(非法基建井)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6人死亡。事故发生后,矿主隐瞒不报,与家属私了,后经举报,由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调查后核实。
10月3日,吉林省辽源市东辽县安恕煤矿(乡镇矿、证照齐全)发生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该矿对事故隐瞒不报,后经举报,由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调查后核实。
10月11日,陕西省商洛市洛南县陕西龙钢集团公司木龙沟铁矿发生顶板事故,造成2人死亡。该矿对事故隐瞒不报,经《华商报》披露后,由陕西安全监管局调查后核实。
10月17日,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果园背光明水沥煤矿(乡镇矿、属于关闭煤矿),在拆除设备时发生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该矿对事故隐瞒不报,后经举报,由广东省安全监管局调查后核实。
《通报》说,隐瞒事故多发,暴露出一些矿主无视国家法律、无视政府监管、无视工人生命,违法顶风作案。同时也暴露出部分地区安全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隐瞒事故如得不到严肃查处,将严重影响国家法律的威严、政府的权威和威信,势必助长了一些企业无视国家法律、无视政府监管,违法生产。
《通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两个重要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力度,集中力量开展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通报》要求,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把查处举报生产安全事故作为安全监管和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要提出明确的要求,针对瞒报事故多发的情况,各地区要认真研究隐瞒事故的调查处理办法,接到举报信息后,按规定尽快调查核实。
《通报》要求,要进一步完善举报制度,做好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关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举报办法》和《关于举报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举报信息处理办法,建立生产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及时受理安全生产举报事项。
《通报》要求,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严厉打击煤矿违法生产活动的通知》,严肃查处发生事故后不按程序及时上报,藏尸匿迹、隐瞒事故真相,欺骗政府和社会的恶劣行为。隐瞒事故一经查实,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进行查处,严格追究有关责任者责任,同时要认真查处隐瞒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对参股分红,充当“黑后台”、“保护伞”的党政干部,要一查到底,按照党纪政纪严厉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二○○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摘自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