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房产戴上环保紧箍 杜绝开发施工环境污染
2006-09-05 09:3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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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聊城9月15日讯(记者高祥通讯员刘岩)随着近年来房地产开发的持续升温,在房地产开发、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环境污染问题也逐渐增多,为从源头上解决房地产开发、施工造成的新的环境污染问题,聊城市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加强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工作,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一律设置“绿色门槛”,环保不过关的,禁止开工建设。 据介绍,近年来,由于一部分建筑单位环保意识不强,不能按照文明施工的规范严格作业,常常导致施工工地产生噪音和扬尘等污染;加上部分开发商因环保意识淡薄,致使规划设计、组织施工偏离了环保管理的轨道,省却必要的环保配套设施,从而对城区环境保护带来不利影响。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聊城市环保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环境管理工作,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必须坚持“先审批再开发”,以确保环保达标。 通知要求,开发项目在开工前,必须向批准该开发项目的同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经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凡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和未经验收擅自投人使用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房地产开发项目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指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区域性开发建设项目的污染治理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制度)和生态保护的有关规定,在施工过程中要合理安排工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在建设过程中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防止扬尘等措施。房地产开发项目在主体工程完工后,要申请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环保部门将对该项目是否按照规定建设、环保配套设施是否落实到位进行重点查验,达不到要求的,将限期进行整改。 据了解,聊城市今后还将强化措施,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环境管理,加大依法行政的力度;有关部门将通力合作,严格控制施工时间,依法加大排污收费和处罚力度,完善房地产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环保部门将严把开发项目的环保审批关,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积极创建“生态小区”、“绿色小区”,以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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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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