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加强旅游船舶安全管理
为进一步强化水上安全生产监管,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日前,烟台市采取三项措施,加强旅游船舶安全管理。
一是加强旅游船舶经营者资质审查,对达不到资质要求的企业和船舶坚决清出旅游船经营市场。严把从业人员的适任关,加强安全教育、责任意识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强对旅游船舶的现场监管力度,向重点场所派驻安全监督员,严禁违反规定擅自出航。同时,加强部门协调联动,进一步完善应急救助体系,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二是督促旅游船公司加强对旅游船舶的安全检查,确保各关键设备完好有效。严禁船舶“带病”运营;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安全驾驶,严防船舶碰撞事故发生;突出抓好恶劣天气情况下的船舶安全工作,在风暴潮天气来临之前,严格落实船舶避风措施,提前做好避风准备,保证船舶运行安全。
三是对从事海上旅游运输的公司和船舶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防范措施和旅游船舶的技术状况,发现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烟台市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