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90年代开发的青岛新区已经成为青岛的政治、经济、金融和文化中心。昔日的陋屋旧居已经被环境幽雅的居民小区和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代替。
作为国务院确定的沿海开放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全国重点风貌保护城市,青岛秉承“打造优美环境,构建宜人之居”的理念,在城市规划、生态环境、居民住宅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造就了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城市个性突出、山海优美、环境整洁、功能完善、生活舒适的人居环境。被评为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并相继获得联合国和国家人居环境范例奖、中国人居环境奖、全国文明城市等荣誉称号。青岛已经成为最适宜人类创业、居住的城市之一。
城乡居民收支持续增长,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2005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2920 元,增长 16.5 %;人均消费性支出 9883 元,增长 9.8 %,恩格尔系数 37.6 %。农民人均纯收入 5806 元,增长 14.3 %,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3737 元,增长 11.4 %。社会职工平均工资15616 元,增长 16.1 %。城市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 22.96 平方米,农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 29.54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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