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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文化厅关于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2006-08-31 10:57:17
   
 
  本网讯(记者 阎明清)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根据河南农村文化建设实际,河南省文化厅决定在2006年开展全省农村文化建设年活动,采取五项措施,抓好十件实事,推进农村文化建设上水平、上台阶。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构建完善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主线,以保障农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全面提高农民素质为目标,以完善基础设施,创新文化形式和内容为重点,大力发展农村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努力营造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文化建设新格局。争取到2010年,全省人均文化事业费在现有基础上翻一番。县、乡、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和文化服务网络健全完善,实现县有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有综合文化站、村有文化大院的目标;农村文化工作体制机制基本理顺,农村文化工作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农村文化消费市场有效开发,农村文化产业取得较快发展,农民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农村文明程度和农民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文化在促进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二、办好十件实事
  (一)加大投入,实现县县有图书馆、文化馆的目标。2006年将继续加大对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建设投入,采取以地方为主、省财政适当补贴的方式,重点支持新建、扩建30个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并达到国家建设标准。帮助30个文化馆(图书馆)购置设备。扶持、命名50个省级示范图书馆、文化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推进县级“两馆”建设。
  (二)规范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调动地方积极性,并争取国家、省专项建设资金,扶持新建、扩建100个综合文化站。制定乡镇文化站标准,命名100个省级示范文化站。实行文化专干从业资格认定制度。建设和完善省、市、县三级培训考核制度,提高基层文化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发挥乡镇文化站在农村文化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三)扶持村级文化大院建设。建立多元投入机制,新建200个标准村级文化大院。培育100个省级示范性村级文化大院,使村级文化阵地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水平不断提高,保持全省村级文化大院的蓬勃发展势头。
  (四)加快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步伐。争取财政支持,坚持国家扶持和自我发展相结合,新建县、乡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分中心和基层网点100个,逐步建成覆盖全省农村的基层网络,使农民群众能够享受到健康丰富的文化信息资源。
  (五)进一步做好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工作。提请省政府公布首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命名首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命名20个历史文化乡镇,20个民间文化艺术之乡,50个特色文化村。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打造富有地方特色的历史文化品牌。
  (六)加强农村电影放映队伍建设。扶持建立100个农村电影放映队,培育100个示范农村电影放映队。积极推进数字电影放映,力争实现全省农村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的目标,全年完成电影放映场次30万场。
  (七)组织创作一批优秀农村题材文艺作品。组织全省各级各类专业文艺工作者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树立精品意识,加强农村题材文艺作品的创作。出台“关于鼓励社会文艺创作的意见”,制定扶持和奖励办法,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农村题材优秀文艺作品的创作,初选出10个小戏(小品)、10个曲艺节目、10首歌曲向全省推荐。
  (八)做好民间演出团体资质认定工作。对全省各类民间演出团体进行普查、登记,出台《河南省民间演出团体资质认证标准》,评定河南省一、二、三级民间演出团体。对优秀团体在政策上和资金上进行扶持,帮助他们做强做大。
(九)建立民间艺术人才职称评定体系。出台“河南省民间艺术人才职称评定办法”,对优秀民间艺人授予民间艺术职称资格。为农村文化骨干的培养和农村文化事业的发展开辟新的途径。
  (十)开展省直部门向农村捐赠图书活动。在省直单位开展“一人一册图书,千村万户受益”活动,动员省直单位工作人员每人捐赠1册以上图书,充实乡村文化书架,丰富农民文化生活。争取捐赠图书10万册以上,充实100个村级文化大院图书室。
  三、采取五项措施
  (一)拓宽渠道,切实加大投入力度。争取国家、省、市财政资金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不断提高文化经费用于乡(镇)村的比例;协调、动员社会资金向农村文化建设领域配置。扶持农村基础文化设施建设和文化活动建设,逐步完善农村文化服务体系基础框架。
  (二)搭建平台,引导社会力量捐助农村文化事业。建立农村文化项目库,将农村文化项目建设纳入全省重大文化项目推介活动。积极搭建平台,动员社会力量重点捐助文化站(中心)、文化大院等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农村公益文化实体和文化活动;动员城市单位居民以各种方式向农村捐赠电视机、收音机、图书杂志、音像出版物等,利用社会力量办好农村文化事业,发展农村文化产业。
  (三)明确责任,将农村文化建设纳入各级文化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省、市、县三级农村文化建设目标管理体系和绩效评价机制,在全省培育一批县级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文化站和村级文化大院先进典型,召开现场会,推广先进经验,全面推进农村文化阵地建设。
  (四)加强培训,提高农村文化队伍素质。大力调整农村文化工作队伍结构,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文化工作,制定农村文化队伍培训计划,完善省、市、县三级培训体系,加大对文化骨干和文化中心户的免费培训辅导,逐步提高农村文化队伍的整体素质。
  (五)提高质量,积极探索文化下乡的长效机制。坚持“政府推动、市场驱动、务求实效”的原则,开展对口支援、长期帮扶活动,动员城市文化单位与基层文化站点“一对一”联姻结对,逐步把临时性、分散性、情感性的援助帮扶,变为有组织、有制度、有保障的运转体系,使文化下乡的场次不断增加,质量不断提高。
  编辑: 栾晓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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