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桔红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检察院被企业亲切地誉为“国有资产的守护神”。
2002年,该院接到举报,反映济南志友集团原董事长周志祥利用企业改制之机大搞腐败和账外经营,遂依法进行了查处。在严厉打击犯罪、挖出国企蛀虫的同时,该院积极保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主动协助企业查清了周志祥隐瞒多年的5000余万元账外资金、违规处理1500万元职工股份的问题,避免了国有资产流失,周志祥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这个一度濒临破产的原山东省变压器行业的龙头企业,重新焕发了生机。企业职工敲锣打鼓,送来锦旗。
历下区院牢固树立服务意识。2002年以来,历下区院不断加大查办党政领导干部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司法人员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的力度,共立案查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18件,全部为大要案。其中,查办县处级领导干部犯罪要案50件,占立案总数的42%。诉后有罪判决率100%,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9人,被判处无期徒刑的2人,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1人。该院先后查办了省旅游展览总公司原经理武广在企业改制中贪污、职务侵占、挪用公款600余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案,济南市公交总公司原财务处处长陈亚群贪污600余万元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案,济南市民政局原副局长文明贤受贿50余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案,原济南市房地产开发拆迁办公室主任徐福元(副厅级)因挪用公款、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案,原济南仁和房地产开发服务中心经理尹伟山、财务负责人高嵩利用国企改制之机贪污、挪用公款400余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和有期徒刑16年案等特大案件,一批腐败分子落马,流失的上亿元国有资产被追回,社会反响强烈,受到上级党委和人民群众的赞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