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动检站一窝“硕鼠”被“钱流感”击倒获刑
在全国抗击禽流感时期,林忠书、廖光运等5人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帮助经营者违反《海南省动物及动物产品准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将省外活鸡活羊等动物未经检疫放行入岛。2005年2月,海口市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后,对此立案调查。在查清事实后,将林忠书等5人移送司法机关。
海口市秀英区法院根据5人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调查时的表现和退还赃款情况,一审判决5人犯受贿罪,林忠书和廖光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和7年,黄开良、符永泮及王文波被判刑3年、3年和1年,分别缓刑5年、4年、2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