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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口火车站原副站长潘莉贪污66万 一审获刑8年

2006-08-31 10:57:04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
   
 

   楚天都市报消息,三峡坝区法院昨日一审判决:汉口火车站原副站长潘莉(女)因贪污66.8万元公款,判刑8年,没收财产1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4月至2002年12月,潘在担任汉口火车站客运车间主任期间,将该车间开办休闲厅等收取的45万元服务费,揣进了自己的腰包。

    2002年12月,潘调离客运车间时,伙同他人将客运车间的明细账目全部销毁。次年7月,潘再次担任客运车间主任后,又贪污了15.8万元公款。2004年4月,潘担任汉口火车站副站长。她以需要招待费为由,伸手向新任客运车间主任徐某索要了6万元公款。

    经查,潘莉将35万元赃款给了父母,其余的供自己挥霍。(徐传发 陈晶洁 李萍 彭俊)

  编辑: 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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