匡炳文父子在法庭上
匡炳文父子在法庭上
被告人匡炳文
被告人匡中平在法庭上
6月29日上午,原安徽省财政厅厅长匡炳文、匡中平父子受贿一案在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淮北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徐从锋出庭支持公诉,淮北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李玉科担任审判长审理该案。
现年68岁的被告人匡炳文,1983年9月任省财政厅副厅长,1993年4月任省财政厅厅长,1994年至1996年兼任安徽省地税局局长、党组书记,1996年至1998年兼任安徽省地税局党组书记,2001年1月任安徽华安证券公司监事会主席,直至退休。2005年7月22日因涉嫌受贿罪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刑事拘留,同年8月5日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
被告人匡中平系匡炳文之子,现年35岁,1994年初到海南省信托投资公司驻安徽办事处工作,1994年上半年后自办公司,1999年到安徽省驻上海办事处工作,2000年5月到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工作。2005年7月22日因涉嫌受贿罪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刑事拘留,同年8月5日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匡炳文在担任省财政厅副厅长、厅长兼任省地税局局长期间,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解决资金及工作调动、安排等问题,个人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96.1万元、美元5.1万元。此外,匡中平接受请托人的请托及财物,告知被告人匡炳文,并通过其职务之便,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32万元。
鉴于案情重大,该案将择期宣判。